遇到測速(屏鵝公路上剛出戰備跑道往南州交流道方向)


49042091 wrote:
那裡擺測速又不是秘密了,你是外地人第一次來屏東嗎?


真的嗎? 我每年去兩三次墾丁 經過這邊幾乎都開100
沒被拍過耶 我看一堆車子都開很快

下次要來留意一下了
49042091 wrote:
那裡擺測速又不是秘密了,你是外地人第一次來屏東嗎?


+1

那的點是熱點,反向的相對地點也是.

不覺得一條道路,那麼寬,那麼直,讓你任意飆過100,就不會有鬼出現?


maple7595 wrote:
樓主超速是事實
警察拍違規照相沒有放警示告示也是事實
沒什麼好說的 就去申訴吧


放心好了,一定會有放,那邊條子是老經驗,(放假日一定會出現)

不然再前面一點快要到戰備道時路邊也有固定警告標語.
來了來了 樓主也只是提醒而已 到底在憤慨甚麼
前幾樓的人好棒棒 40一定開40 60一定開60
但某些山路寬的要命就只有30 一定開30 造成後面大塞車
一怕超速就猛踩煞車~高速公路110 遇到照相桿也踩
是說這樣有比較安全嗎 後面超容易追撞的
超多速限不符邏輯
超速雖不好~但是並不像闖紅燈或是違規左轉那樣直接侵害他人

申訴是您個人權益

想申訴就去申訴吧

但我記得前方不遠處有測速告示牌

您有空可以往前看看
來鬧的嗎...
趕超速要馬眼睛放亮點識相點開慢點
不然請自己鼻子摸著乖乖繳學費
這有啥好申訴的...別在那浪費資源好嗎

還有...戰備道那段事警察最愛偷拍的地方
不遠處要進戰備道就有一隻告示排了
你覺得一條那麼長又寬的大直線警察不會去抓?
跟前面一個一樣只看標題不看樓主內文,
樓主內文已經寫了他要怎麼申訴,這叫提醒?
自己都知道超速了卻問要怎麼申訴,這不是白明要被砲的嗎?

gtovskyo wrote:
來了來了 樓主也只是提醒而已 到底在憤慨甚麼
前幾樓的人好棒棒 40一定開40 60一定開60
但某些山路寬的要命就只有30 一定開30 造成後面大塞車
一怕超速就猛踩煞車~高速公路110 遇到照相桿也踩
是說這樣有比較安全嗎 後面超容易追撞的
超多速限不符邏輯
超速雖不好~但是並不像闖紅燈或是違規左轉那樣直接侵害他人

yoyo365 wrote:
該員於今晚PM8:40...(恕刪)

要申訴先去找照相點前1~200公尺有無超速警告標語
不過這種大熱點,警察是不會犯這種低級錯誤

違規是事實,但申訴也是樓主的權力
不過建議還是鼻子摸摸去繳罰款吧~
取締違規是一種手段, 而非目的, 不懂得人請閉嘴. 警察取締違規有一定的程序及規範, 用路人違規跟警察未依標準程序取締違規是兩件事, 不可混為一談~~~~
支持申訴, 執法者都違法了有什麼立場要求人民守法.


(1)固定桿測速照相設備外箱至基座間之桿以黃黑相間斜紋線漆
劃,設置地點不得被橋樑、標誌、樹木等遮蔽。
(2)固定測速照相地點應經警察機關規劃,並透過縣市道安會報
或交通主管機關決議設置。
(3)以固定或非固定式器材取締超速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時,
應於前方設立明顯告示牌,高、快速公路至少於 300 公尺
前、一般道路至少於 100 公尺前,固定式告示牌上應設有
速限標誌。
(4)最高速限降低時,除經統計分析為易肇事路段並經主官核定
外,不得在速限標誌後方,高、快速公路 500 公尺內、一
般道路 300 公尺內取締超速。
(5)執行非固定式測速照相人員須穿著制服,使用非巡邏車輛執
勤時,車輛需有明顯標識。
(6)執勤單位應訂定「固定式及非固定式測速照相執勤標準作業
程序」,作管理及考核依據。
(7)各單位應依據取締件數及肇事率定期(固定式每年、非固定
式每個月)檢討評估成效,並視需要調整設置或執勤地點。
那段台一線南州到水底寮的戰備道是抓超速熱點+1
在地人或是常跑的人都知道,
戰備道南北兩端入口也都有測速照相固定告示牌,
會在那打靶的條杯杯都是老經驗,300公尺內提示的小告示牌絕對有放,
當然要申訴是開版大的權益,
但是敢做就要敢當,敢超速就勇敢接受紅單去繳錢,
不然就是黃金右腳看緊點或是照子放亮點~

至於拿超速跟其他交通違規事項比,
嚴重性都不是你我在電腦前敲鍵盤可以論斷的,
任何違規沒出事的時候好像都很安全沒事,
一旦出事往往都是後悔莫及而且要負絕大部分的肇責,
僥倖心理人人有,大家都認為自己沒這麼衰,
但是為了自己及家人的生命安全,安全駕駛及正確的防衛駕駛觀念才是王道~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