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430BMW wrote:
嗯!真的很怕不處理...(恕刪)


再拖也不過半年~

記得刑事附加民事~可以少繳裁判費!

過失傷害大部分都是判50天~易科5~6萬!

就看對方要繳這筆錢給國庫~還是跟你和解!
MARJORANA wrote:
轉彎車不禮讓直行車肇...(恕刪)



沒啦!最主要也是要看對方態度啦!
MARJORANA wrote:
轉彎車不禮讓直行車...(恕刪)


有些人天真以為只有賠償而已??

別忘了~過失傷害給他告下去就對了!

民事判下來~就是保險都要支付!

但是人體傷~誰管你只有1%責任!

不和解就先繳國庫6萬~再來跟我談賠償車損!

不是什麼都丟給保險就對了~

刑事保險可是不負責的~因為這不是民事!
我爸上個月狀況跟你幾乎一樣,他肋骨裂傷、手縫了10多針。他機車也修了一萬多,對方汽車不知道修多少錢。

警方初判表出來,對方未注意前方路況、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我爸則是未注意前方路況。

不知道對方有無打方向燈,因為路口沒監視器,對方行車記錄器也不會錄到"有沒有打方向燈"

看起來應該是肇責七三分,我想你也多半如此。

懂保險的朋友說,修車、自付額就算了,到時候把民事賠償金額拉高便是。另外,在六個月內,時間拖長一點、看醫生看多次一點,這樣比較 "不便"
不管傷有多輕,一定要驗傷才能打官司,要不然光車損的部分一定不夠。

除了財物損失之外,還要提出傷害告訴(刑事),附加民事求償,這樣才有機會取得對應的賠償。

另外,不要私下跟保險公司和解,修車先掏自己腰包,包含車禍鑑定都自己出,這個部分將來可以在民事求償中取回。

以上是假設你的過失很小才適用,要是你自己也理虧,那就安來切去、私下解決。

還有啊,騎車開車的朋友要儘量守規矩啊,要不然碰上稍懂法律的人,可能會背上前科、還得花上大錢才能消災啊!!
遇到這種事總是令人煩悶.
這時侯已經不是方向燈的問題了
方向燈並非無敵星星,打了就萬事通了.
轉灣車真的真的要讓直行車.
當然也並非要完全讓,一定要有技巧的讓.
很多人不會讓,要麻堵在路口.要嘛直行車停下來讓你過,唉..
bill+catx2 wrote:
不管傷有多輕,一定要...(恕刪)



我只有做完筆錄後立馬去醫院檢查!但只開診斷證明!只是這幾天頭一直在痛,想說再去榮總檢查!
至於行責部分,我這次真的很敢肯定我沒任何違規!但還是不希望對方用不負責任的態度只想丟給保險公司!
fen611 wrote:
遇到這種事總是令人煩...(恕刪)





沒錯!我根本不知道他有沒有打燈。一切都發生的太突然太快了
當下報警警方應該會對雙方財物毀損的部分拍照存證才對,
樓主應該也要自己留證據,這些都是日後索賠的依據.

診斷證明有敘述傷勢並蓋醫院官房就夠了,傷勢外觀也建議自行拍照存證,
小傷也是傷,備而不用最好

n年前在某校區人行道上慢跑被機車騎士A到手肘一塊瘀青,
對方態度太差,整個官司過程也沒有一句慰問,道歉,跟尋求和解,
他老兄最後一審被判20天拘役可易科罰金

很多人以為保了第三責任險就一副事不管己的態度,
態度差本來沒事可能變有事;反之,態度好本來有事可能會變沒事

SC430BMW wrote:
我於4/1晚間7:10...(恕刪)


他有肇責 就送他過失傷害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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