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4/1晚間7:10左右在上班途中騎機車直行經過竹東北興路與仁愛路口,被欲左轉汽車撞我人整個貼到它右側車門上才摔下來,當下汽車並沒有停下反而再往前開了10公尺左右,我機車龍頭全毀,對方汽車右前保桿凹陷!當下對方馬上打給保險公司,說一切給保險處理!
1.當時都是綠燈
2.我人只有輕微擦傷
3.我沒超速,反到他過灣未減速
4.有報警,但因傷不重我說不用叫救護車
5.我有保第三人
想問我機車壞了若車行說建議換新我能要求對方付全責嗎?那我第三人付對方車損我還要自付很多嗎?


P.S 不就我運氣太好沒大傷,不然我4/9要訂婚了欸!


文章關鍵字
可以要求對方賠新車,但依法對方只需賠機車重置金額(也就是你的機車二手車價
SC430BMW wrote:
我於4/1晚間7:1...(恕刪)


上個月我兒子也是直行被左轉的撞

這種事情就給保險公司去辦吧
對方如果有保險,他們也會來跟你聯絡(來看車損或是拍照給他們看)
七天後可以申請事故圖.照片
一個月後可以申請初判表
這段時間就先養傷看病,看病的合理醫療費可以跟對方索賠

初判表下來後,責任分擔也會有個基本釐清,再談比例
比例不是哪一方說了就算的
SC430BMW wrote:
想問我機車壞了若車行說建議換新我能要求對方付全責嗎?那我第三人付對方車損我還要自付很多嗎?...(恕刪)


恩...

1.他當時有打方向燈嗎?這很重要!警局沒調錄影帶?

2.全責換新不太可能~因為你那也不是新車

3.對方車損要看肇責~反正保險公司會處理

SC430BMW wrote:
就我運氣太好沒大傷,不然我4/9要訂婚了欸!(恕刪)



就好好休息~車禍難免~人沒事就好

02933 wrote: 上個月我兒子也是...(恕刪)

也是!只能等。。。
jaeasy wrote:


恩...

1....(恕刪)

他轉灣太急突然衝出來我沒看到他有沒有打方向燈!

警察有跟他調行車紀錄器!但對方說應該沒錄到!


是啊只能先休息!還好沒大傷,還能舉行訂婚。

老肥兔 wrote:
可以要求對方賠新車,...(恕刪)



天啊!真慘~
太傻了~

不管傷多種~醫院驗傷才是根本!

記得開驗傷單!

免得後面賠償有爭議~你還有王牌可以告呢!

除非車禍鑑定對方無肇事責任~

不然哪怕有1%責任~賠償談不攏就是上刑事吧!
z123415299 wrote:
太傻了~

不管傷多...(恕刪)

有診斷證明算嗎?
SC430BMW wrote:
有診斷證明算嗎?...(恕刪)


醫院才算~診所通常沒啥效力!

但通常都要第一時間的就診時間!

拖太久~或者隔天才驗傷~法院上會有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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