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shao0413 公開道歉 公開道歉

HermesParis wrote:
...(恕刪)


看過你的文章了~~ """"你有駕照嗎?""""

你不用怕!!!!! 這種地球都繞著他轉的~~ 讓他去自以為就好~~


要嘛警局提告~~被警察擋掉!! 要嘛地檢署提告~被檢察官擋掉~
雅客山莊 wrote:
看過你的文章了~~ """"你有駕照嗎?""""...(恕刪)



收到私訊好害怕喔....

吃不好... 睡不好... 走路還會跌倒... 連在路邊迴轉還被撞到......

只是隨口關心詢問:「你有駕照嗎?」~ 就被恐嚇說要法院見?

小心下次關心詢問:「你有吃飽嗎?」~ 搞不好也會被恐嚇說要法院見?
HermesParis wrote:
收到私訊好害怕喔....(恕刪)



千萬別問人~~ ""你有吃飽嗎?""

怕有人會告你罵他 ""哭夭""
DOO 1201 wrote:
偶也被點名了,不知道...(恕刪)

你沒有,我點名的只有三位,而且我都有私訊!
剩下兩位我週一就會去提告了!

HermesParis wrote:



收到...(恕刪)

有罪,無罪,當然不是你說的算,也不是我說的算,我認為你污辱到了我,我當然可以行使我的權利,請你跟我到地檢署,甚至如果檢察官認同我,我們還可以到法院,各自述說自己的看法,很正常!
之前有位著作權蟑螂 自己拍攝一些鳥類照片放在公開網路

然後開始到處告人下載他的相片使用 連高中生做作業都不放過

用意是趁被告心神不寧狀態 再要5-20萬和解金 最後下場是踢到鐵板

對方用誣告還是詐欺起訴成功


不知道為什麼想到這案件
再見二丁目 wrote:
道啥歉?
現在訟棍這...(恕刪)



沒關係,週一順便,我們到檢察官面前聊聊所謂的訟棍問題!

TONY1978 wrote:
之前有位著作權蟑螂 ...(恕刪)

今天如果我是那種人,我無需請三位當事人三天內道歉!
我只是在警方的初步分析研判表出來後,證明我不是像他們說的那般!
別人騎車不看前面,撞到我的車屁股,來到01變成我的錯?
我沒錯,被罵三寶,被質疑有無駕照,討一句道歉,還是我不對?
難道這邊不能理性思考?
還是01的各位說的話才是真理,凌駕於政府機構&法律之上?
要一句真心誠意的道歉很難?
人不用為自己說過的話負責?

報案時,認為受到警察侮辱也可以告
上偵查庭,認為受到檢查官侮辱也可以告
這本來就是權利,當然要好好利用。
手機越來越智慧....使用者越來越智障!!

aabus1234 wrote:
因為個人沒經大腦的回文造成論壇 shao0413 不舒服的感覺 限我三天內公開道歉,否則法院見 在此獻上十二萬分的歉意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081674&p=2#63524986


提告是人民權利,告不告的成還得看法院如何裁定。

我看你的回文是告不成的,等他告不成換你跟律師商討一下反告誣告的可能性。

來而不往,非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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