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車禍]空中轉體兩圈半重摔落地

馬克

當教材

馬克

當教材

eesv wrote:
該怎麼說呢照汽車這...(恕刪)

cinnamon coffee wrote:
哪一條法律條文說,...(恕刪)

綠燈直行是沒法條說要減速慢行,但是有一條萬惡的法條(直行應注意而未注意)

希望以後都是三寶互相處理,這樣社會才能越來越安全
身處在南部
即使紅燈變綠燈了
還是會再次確認左右無車才通行.....
馬3屁孩關到死吧

開那麼快是要見親人最後一面嗎?
闖紅燈 就是不對 不曉得 機車是不是沒煞車 還是沒有看到紅燈

以前常常不小心闖紅燈 每次都有警察攔 就會急速煞車 當然 錢也飛了 紅單也開了



機車騎士臨死前表示:
憑什麼你就可以闖紅燈,我就不行?憑~~什~~麼!!......GG
這種沒腦袋的開車法,搞到出人命,是遲早的事

經常有人斑馬線走到一半就亮綠燈,在前方狀況完全看不清楚狀況下,看到綠燈就衝,遲早會跟過馬路的人「相遇」

經常有人黃燈時因煞車不及或趕時間,或單純搶黃燈,即使來不及也是直接衝過去(例如這輛機車),這台馬3的開法,遲早會跟這台機車「相遇」

在我看來,這不是「意外」,這是「必然」,只是在這個點--發生了
想自殺,跳樓、燒炭家屬沒錢拿
去路上給車撞死,可能當成意外,領個保險金
順便告翻駕駛兇殘,狠削一筆
手機越來越智慧....使用者越來越智障!!
只要沒超速,經過路口時確實不用減速,基於路口危險性值高,除了闖紅燈的,還有要左轉的,減速是為了預防意外發生降低車禍傷害,加上萬惡法條應注意而未注意,有時即便你注意了,一旦發生車禍,審判法官很多都會判應注意而未注意,變成有肇事責任,倒楣一點和解不成還背一條過失傷害,還被政府賺一筆,得不償失,如果有證據(如行車紀錄器或路口監視器)可以證明在過路口時有減速,即便真的車禍,至少有較大的機會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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