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yo wrote:如果是同向同車道那就...(恕刪) 恩恩~我唯一比較擔心的一點僅是..切左轉到時是確定有打方向燈的,但到了轉彎處(並且以轉彎,是否有打方向燈..,這點我就真的有點不記得了,因為行車紀錄器上並沒有打方向燈的聲音@@")鑑定報告申請到結果可能還需要個把月時間,家人有點想息事寧人,怕之後對方堅持提告(因為有受傷),反而會把事情弄得更麻煩!所以其實我很矛盾,一方面想知道真相,二方面又覺得家人說的好像也不無道理。
freecro wrote:現場處理摘要(機車行向)與現場圖不符,員警處理素質有待加強! BensonT wrote:看起來是現場處理摘要把路名寫錯了(太誇張)從摘要中看來,原po是從內側車道左轉的,所以與機車應是同車道,肇責理應很小或全無。初判只是初判,還是要去申請正式的鑑定單據,因為對方有找議員,建議妳們也去找一個議員幫忙了解一下。 警察素質...
cm4430 wrote:我上個月和機車擦撞,...(恕刪) 真的,你的說法跟我家人說法一樣,通常受傷的不論對錯,都會理直氣壯,甚至獅子大開口,家人也是覺得由保險理賠就好了,免得事後生出更多事端。而對錯已經沒那麼重要了,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