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駛下交流道專用路肩請益

寫:

利用路肩超車

就好了,不要提到下交流道、往出口等等字眼
提到了,就要舉證有沒有下交流道的事實

按樓主所述
該車輛就是利用路肩超你的車
違規應該成立

依據公路警察的函釋,除非前方有故障或事故車,
否則就算是塞車,從路肩切回主線外側車道都算違規
而且就算有故障或事故車
切回主線外側車道通過後
也要馬上回路肩

進了路肩再出來就會被開罰

很多人在交流道前切回主線就以為不會被罰
其實檢舉利用路肩超車成功率反而高很多
因為只要從路肩切回主線,違規事實就成立
不用等到下交流道

參考看看
wmavic wrote:
寫:利用路肩超車就好...(恕刪)


我是要走路肩要下交流道的車,以後檢舉機會多的是,感謝您的建議,我會試試看不同的檢舉名目,這種車就是給方便當隨便阿
覺得台灣會這麼多違規就是因為執法單位鬆散,

鬆散就算了,偶爾抓到一個還可能被議員拖去道歉,

再加上會熱心檢舉做公益的民眾太少,造就一堆

違規還會比守規矩的人還大聲的亂象。

wmavic wrote:
依據公路警察的函釋


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104年7月16日管字第1046005868號函釋是咩?

大大那邊的國道警察很nice呀,願意依那個函釋開罰單,真羨慕


我這兒的國道警察呀,沒在鳥這條函釋的

我檢舉時,連函釋號碼和函釋全文全都傳給我們這國道警察啦,

但我們這國道警察沒在鳥這條函釋,全部給我退件不開單呀


我寫信問警政署署長,國道警察交通科,一樣沒用呀

我們這國道警察,就是不鳥這條函釋,不開單就是不開單

pafupafu wrote:
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104年7月16日管字第1046005868號函釋是咩?微笑

大大那邊的國道警察很nice呀,願意依那個函釋開罰單,真羨慕


我這兒的國道警察呀,沒在鳥這條函釋的笑

我檢舉時,連函釋號碼和函釋全文全都傳給我們這國道警察啦,

但我們這國道警察沒在鳥這條函釋,全部給我退件不開單呀笑


我寫信問警政署署長,國道警察交通科,一樣沒用呀

我們這國道警察,就是不鳥這條函釋,不開單就是不開單笑
...(恕刪)

老話一句
承辦員警最大
他不開單就是不開單
甚麼署長甚麼函釋甚麼法規他都可以不鳥的

那如果是對違規車主有利的函釋呢
那就馬上拿來用
因為要幫違規車主降罰或不罰阿

所幸上面那種員警不算多
好的承辦員警還是很多的

今價賣喔 wrote:
那如果是對違規車主有利的函釋呢
那就馬上拿來用
因為要幫違規車主降罰或不罰阿


今大果然是內行中的內行,料事如神


我把那些"退件案 + 1046005868號函釋"拿去問署長後

我們這兒的國道警察,真的就生了條對違規車主有利的新函釋,拿出來回覆我

我只好投降輸一半啦,哈哈


我們這的國道警察,比他們國道警察局交通科還厲害呢,

和他們交通科對作不開單,然後用新函釋用力打臉他們的交通科,就是不開單,哈哈哈


然後交通科也沒改口過,到現在還是在講1046005868號函釋,對作誰也不鳥誰,呵呵


各位大大,如果你們地方的國道警察是願意用交通科的1046005868號函釋來開出罰單,

請好好珍惜,我真的超羨慕的


哈哈哈,我只能說,今大真的太神了,我都還沒說就知道了,料事如神

pafupafu wrote:
car888大,感謝你的專業回答,
可否再一問,那前、後錄影檔,兩個檔案都要有清楚車牌嗎?
因為我前行車紀錄器要取清楚車牌不難,但後行車紀錄器也一樣要取到清楚車牌嗎?


您好,花個一千多元,買台白牌的就很好用了,因為後方來車更好拍到清楚的車牌。

檢舉方花一千多元,違規方要罰款4000元,CP值超高,而且還可重覆使用。

從花錢掛號寄光碟到現在,一路走來我都是警察要求什麼條件,我就滿足之,做
個好國民嘛。

當然,行車記錄器也是一直升級,這種錢值得花。

最後,謝謝您的再次提問。

pafupafu wrote:
今大果然是內行中的內行,料事如神笑


我把那些"退件案 + 1046005868號函釋"拿去問署長後

我們這兒的國道警察,真的就生了條對違規車主有利的新函釋,拿出來回覆我

我只好投降輸一半啦,哈哈笑


我們這的國道警察,比他們國道警察局交通科還厲害呢,

和他們交通科對作不開單,然後用新函釋用力打臉他們的交通科,就是不開單,哈哈哈笑


然後交通科也沒改口過,到現在還是在講1046005868號函釋,對作誰也不鳥誰,呵呵


各位大大,如果你們地方的國道警察是願意用交通科的1046005868號函釋來開出罰單,

請好好珍惜,我真的超羨慕的笑


哈哈哈,我只能說,今大真的太神了,我都還沒說就知道了,料事如神讚讚
...(恕刪)

p大客氣了啦
其實這很好猜阿
不都是這樣的嗎

對違規車主有利的函釋
員警一定全力用使勁用
就是要不開單或降罰阿

當檢舉人提出要開罰的函釋時
不想開單的承辦員警一定有一套方法把它搓掉的啦

簡單白話講就是
他承辦員警最大他說了算啦

很多案例啦
您知道的啦
懶得舉了
呵呵



car888 wrote:
您好,花個一千多元,買台白牌的就很好用了,因為後方來車更好拍到清楚的車牌。

檢舉方花一千多元,違規方要罰款4000元,CP值超高,而且還可重覆使用。

從花錢掛號寄光碟到現在,一路走來我都是警察要求什麼條件,我就滿足之,做
個好國民嘛。

當然,行車記錄器也是一直升級,這種錢值得花。

最後,謝謝您的再次提問。大笑大笑大笑
...(恕刪)

行車紀錄器一台好一點的也不過四五千元
高速公路隨便檢舉一台就三四千了
一兩台馬上回本

平面道路一張三六九百
檢舉個10台也是馬上回本
更不要說檢舉幾千台幾萬台以上了

行車紀錄器的價錢根本是小事
問題是有沒有心檢舉阿

可是
行車紀錄器不是用來檢舉的阿
對阿對阿

我行車紀錄都不是用來檢舉的
都是用來當按摩棒的
可不可以呀

今價賣喔 wrote:
我行車紀錄都不是用來檢舉的
都是用來當按摩棒的


我有時也拿記錄器來桿麵糰包水餃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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