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lkman72 wrote:
危言聳聽...第一...(恕刪)


也就是說,是同車道?不同車道的不是?
但是法規沒明寫啊!

我當時,是跨越車道超車的啊!

我超守法,自從不帶行照免罰後,唯一罰單就是那張。(車放行照,被偷時還附贈證件?早年就是無論如何都不肯尊守這條。)
所以我永遠記得,那一次。
當時在台17,因為是十二月,雖然太陽很大,但是不會太熱,我為了省油所以關冷氣開窗。
發生在一個紅綠燈,我前方是警車。
停紅綠燈時,警車為了遮陽,就不管距離前車還大約十台車的距離,停在混凝土車旁可以遮陽,但我開窗的就很吃油煙,大家知道老一些的大車油煙很嚴重。所以我打方向燈從他右側超越。

然後那個台南市南區喜樹派出所的,很不爽有人這樣超他吧!就把我攔下了。
先攔,再找麻煩。
說我倒車沒打雙黃燈:我沒倒車。
說我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我有打。
說我開機車專用道:路上面寫的是機車優先,沒寫專用,何況剛剛沒機車,沒有優先問題。

他就停下來翻,一本規則一條一條找。
找了老半天不放人,路邊一個當地居民都看不下去,罵警察,警察說要辦那個人,我告訴他「別罵警察了,你剛剛沒正面對著,所以他辦你的話,我可以作證說你是罵天罵地。」
後來那警察找很久,終於喜孜孜的說找到了,「右側超車」,還拿本子給我看,問我還有什麼話說。

那上面,沒有寫說是同車道才違規啊!我當然沒話說。

你說同車道才是違規,但條例裡面沒寫啊!
同車道超車?我還沒那膽量與技術咧!
你說同車道才是右側超車,警察說只要右側超就算。你說的算還是警察說的算?

所以守法一定就不吃罰單?
錯了!
警察不高興的話,慢慢找,總能找到沒寫清楚的法條。
社會進步的現象, 沒法治觀念活在石器時代的總要淘汰
所有罰單金額調高三倍,我就支持廢除檢舉制度,現在這金額不痛不癢,違規人寧可賭一把
調高三倍,還願意賭一把的應該就不多了

現在這金額,說實在,打個開車的沒有賭看看的心態違規過?
沒違規, 就不怕被檢舉
躲的過警察, 躲不過閻王

riverbob wrote:
檢舉只要上網,申訴...(恕刪)
高速公路與快速道路最內線為"超車車道", 使用完畢(超車後)請回歸非超車車道行駛!!
allan_yang wrote:
依照交通規則開車還會怕被檢舉嗎?


講的很輕鬆啊!請問你知道所有交通規則嗎?你知道很多交通號誌是沒依照法規,主管機關自己發明的嗎?你知道有很多有陷阱引人爭議的模糊開罰嗎? 防不勝防。別一付沒你事敲邊鼓的態度。
違規多如垃圾才是事實

多多檢舉救自己

尤其是改裝改管的

醜八怪一定檢舉
換個角度想,是什麼造就了台灣人開車這麼不守法呢???
垃圾 你違規被檢舉嗎
不要違規就不會被檢舉了 悲哀
yu0556 wrote:
也就是說,是同車道?不同車道的不是?
但是法規沒明寫啊!

我當時,是跨越車道超車的啊!

我超守法,自從不帶行照免罰後,唯一罰單就是那張。(車放行照,被偷時還附贈證件?早年就是無論如何都不肯尊守這條。)
所以我永遠記得,那一次。
當時在台17,因為是十二月,雖然太陽很大,但是不會太熱,我為了省油所以關冷氣開窗。
發生在一個紅綠燈,我前方是警車。
停紅綠燈時,警車為了遮陽,就不管距離前車還大約十台車的距離,停在混凝土車旁可以遮陽,但我開窗的就很吃油煙,大家知道老一些的大車油煙很嚴重。所以我打方向燈從他右側超越。

然後那個台南市南區喜樹派出所的,很不爽有人這樣超他吧!就把我攔下了。
先攔,再找麻煩。
說我倒車沒打雙黃燈:我沒倒車。
說我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我有打。
說我開機車專用道:路上面寫的是機車優先,沒寫專用,何況剛剛沒機車,沒有優先問題。

他就停下來翻,一本規則一條一條找。
找了老半天不放人,路邊一個當地居民都看不下去,罵警察,警察說要辦那個人,我告訴他「別罵警察了,你剛剛沒正面對著,所以他辦你的話,我可以作證說你是罵天罵地。」
後來那警察找很久,終於喜孜孜的說找到了,「右側超車」,還拿本子給我看,問我還有什麼話說。

那上面,沒有寫說是同車道才違規啊!我當然沒話說。

你說同車道才是違規,但條例裡面沒寫啊!
同車道超車?我還沒那膽量與技術咧!
你說同車道才是右側超車,警察說只要右側超就算。你說的算還是警察說的算?

所以守法一定就不吃罰單?
錯了!
警察不高興的話,慢慢找,總能找到沒寫清楚的法條。





以這個車道來說,黑車神R左邊旁邊平行再開一台大型SUV也是沒問題,一般道路上汽車可以並行行駛,在同一車道上超車是要在左邊超車,不能從右邊超,不然就是右側超車。銀色廂型車那邊的車道有分兩個,路寬無法兩台並行,如果是外側車開比較快切到內線,這樣不是右側超車是變換車道。國道或快速公路上就是這種情況,所以很多人去外側車道超車,是不會被抓的。
這警察法規也不是很熟,機車優先道是只能轉彎、停車、起步才能借過的,如果是如yu0556大從右側超過又回到原車道,除了右側超車還多了一條佔用優先道,這跟有沒有機車是沒關的。不過見識過台南四輪佔用機慢車優先道,還狂閃燈、按喇吧趕機車去騎水溝蓋,沒被開這條應該也很正常。

yu0556 wrote:
也就是說,是同車道...(恕刪)


講快點就是不要立即駛回原車道.但你繼續保持機慢車道直線行駛也是被開

距離前車10幾台停等也叫妨礙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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