鏟頷魚 wrote:
請問你停在這幹嘛?
就是為了要檢舉耍賤招?



我開在內側數過來第三車道,我前方車道空間因右前方外側車的車子停等紅燈而縮減,不停下來難道要往前撞他?還是您以為能開到下圖前方紅色框框的空間而不違規跨越二車道?就算你有辦法不跨車道線,擠到前面去是能幹麻?


aialex wrote:
我真的很好奇...
有誰開車時會去念別人家的車號...



交通法規的規定要注意車前狀況,你怎麼向法官證明你有注意車前狀況?

我不只會念車號,地上有標線「慢」我還會念慢行,有限速牌子我也會念速限多少,事故發生可以當成注意車前狀況的證據,還是你想賠人169萬?










c.c.0110 wrote:
交通法規的規定要注...(恕刪)


念了慢、慢,卻未減速...

A辣愛怕跑 wrote:
別以為紅燈右轉沒什麼大不了
撞到一次車禍你就知道痛了


所以其他開放紅燈右轉的國家都撞得不要不要的,只有台灣開車最安全?或許是其他國家開放紅燈右轉沒事,台灣開放就危險。

A辣愛怕跑 wrote:
覺得紅燈右轉合理的話你應該倡導廢除那條法規~而不是檢討檢舉制度

我就是在倡導紅燈可以右轉啊!我也沒有檢討檢舉制度,我自己也常檢舉,只是不離譜的紅燈右轉我自己不檢舉而已。法院前一陣子不是才為公民不服從投贊成票了嗎呵呵。
慶菜啦
反正規定就擺在那
我看到紅燈右轉必檢舉 那些眼盲的瞎子
dummyliu wrote:

所以其他開放紅燈右轉的國家都撞得不要不要的,只有台灣開車最安全?或許是其他國家開放紅燈右轉沒事,台灣開放就危險。
..(恕刪)


先進國家就不說了,台灣不用比。

若是對岸,以有限的經驗及觀察,交通雖然亂但與台灣本質不太同。

對岸,簡單說,普遍知識不高,不是藐視而是以人口平均為準,所以用直白話說,就是隨性所造成的亂,但多數並不是存心要去搶、拚、尬或是堵的就是爽,而這些則是台灣的亂因,多數不是不知,是故意及惡意。

當然,這是個人在對岸的觀察,不是全面但包含很多城市,應該要比都待在一處的台商要實在。

所以,即便對岸可以,台灣也不見得能,因為台灣常用生命維護直行路權,甚至寧願玉碎也不妥協。對岸,看到要走,多數就讓了,不太在意啥是直行路權,反正,您挪一下也成,不然就我挪一下。

台灣現在是不上不下,先把基本功練好,再往上走。
樓主待轉所停的位置
是車道嗎?
還是路肩?
就愛亂花錢
所以你賠過169萬吧....
下次你又賠169萬的時候記得再來01分享一下~
看你這樣念法官會不會判少一點~
開版的帳號好熟悉!!!!
可是前陣子上過新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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