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各位大大的回覆;真的深深覺得這樣的換車道方式;簡值跟自殺沒啥兩樣;這影片中我是有減速的;從100減為90;且我已往外側偏了;白士賓士在我車側時就數度進逼;這是我最不爽的地方;大家都守規的在開;他起時間就放慢速度換車道就好;這樣硬切是非常危險的。另外想請問;影片檢舉的時效性是多久?最近較無時間處理。
城市荒人 wrote:外線為超車道+1不知...(恕刪) 請問你真的有看清楚嗎?那是內線車道上的車量在減速;我確有減速給白士賓士車換車道;我不減速就是晚七天回家了。白士賓士在換完車道後就猛然加速;連續跨越車道到最外側了。
car888 wrote:剛剛收一件回覆案件,情況跟樓主的一模一樣,一打方向燈就在我車頭前變換車道,它換車道過了,我檢舉也過了,大家都過了。國道一號,南向,76公里處。 這個情報也超棒的因為car888大大的國道1號76公里處,和樓主的國道1號148公里處,剛好是同一個警察大隊的再加上11911大大的成功案例影片,在國1新竹系統附近,也是同一個警察大隊的那個警察大隊都已經有兩個大大檢舉成功的案例了,代表那個警察大隊是有良心的,樓主快衝吧對了,樓主有問要幾天內上傳,答案是7天,但違規當日也算1天例如7月18日的違規案件,必須在7月24日23點59分前傳上去
感謝各位大大提供意見;影片已上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網頁檢舉了。檢舉事由:連續變換車道、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車距、未依規定變換車道,利用匝道車道超車。希望都能過XD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YoMdO8BymM&feature=youtu.be
li04 wrote:不知道對警察而言是不是覺得還不夠近 對某些警察來說,只要沒撞到,沒失控,再近都不算違規啦li04 wrote:高速公路成功率比較高 比較精確的說法應該是:高速公路某些有良心大隊的轄區,成功率比較高其他某些大隊,成功率也是低的可憐的如下圖,國道某大隊警察回覆"該車變換車道所保持之距離未達構成違規程度"判斷標準也一樣是只要後車沒撞到,沒失控,沒急煞,沒閃躲偏移,基本上都不算違規
liang1010 wrote:感謝各位大大提供意見;影片已上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網頁檢舉了。 樓主這個影片清楚多了,我總算能清楚看完了,雖然有點太遲了要是樓主問問題時,附上的是這個清楚影片要是我的話,我會主攻"利用爬坡道超車"(因為換車道未保持距離我被退件退到怕:P)下圖是147.4公里處的爬坡道標識樓主影片是在147.7公里,紅色箭頭指的穿越虛線(白色短虛線)右邊,就是"爬坡道"還有紅色圈圈的"慢速車靠右",也可證明右側是"爬坡道""利用爬坡道超車"的檢舉成功率,一般會比"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高的很多很多很多而且我也知道這路段的國道警察大隊,是蠻敢開"利用爬坡道超車"罰單的,我和其他大大都有成功案例不過樓主送就送了,反正也有寫"利用匝道車道超車"雖然沒有寫"爬坡道"那麼精確,但也應該有到意思了如有成功開單時,記得再和大家分享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