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n02138983 wrote:看來這樣的情形已經...(恕刪) 剛剛市長信箱回覆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106年7月31日致市長的電子信箱,市長非常重視,已轉交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處理,查處情形說明如下:有關您陳情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違規案件處理疑義案。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0條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自行為成立之日起;行為有連續或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逾三個月不得舉發,合先敘明。有關您陳情處理員警以「違規時效消滅,不予舉發」結案,經檢視旨案內容均已結案,本分局每月處理之交通違規案件約6,500件,案件量大且雜須逐案審視,本分局對於您的來文均非常重視,針對警員ooo未依規定時效內處置交通違規案件,已依規定行政處分在案並調整服務單位,本分局已重新律定責由轄所副主管負責,且自4月25日以後案件均已依限審核及回覆檢舉民眾,本分局定會再加強教育所屬。非常感謝您的來信及對市(警)政交通問題的關心,若對本案仍有其他意見或疑問,惠請與承辦人聯絡,三重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敬祝身體健康,萬事如意。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交通組
新北市的檢舉案件我都有追蹤奇怪的是同一分局甚至同一承辦,大部分案件在30天內回應,但少數幾件就是會超過60天。超過70天沒回覆我就會投書市長信箱通常投書後一兩天就會回覆。也許只能靠大家多多投書吧。如果只有少數人投書,可能也只處理投書者的案件。gn02138983 wrote:看來這樣的情形已經不是個案如果寄市長信箱無效的話投書給媒體不知道行不行得通
hesiehreikai5105 wrote:不知道是不是處理世...(恕刪) 我每個禮拜檢舉一次但我都很少追蹤一般道路的只追國道的檢舉一次警察就好警察平均壽命只有60多歲就是退休後不久就會避眼睛了。。。
pafupafu wrote:然後大方回覆"違規時效消滅,不予舉發"笑新北市某區 三重偶難得在重陽橋上檢舉一個非常惡劣的七頭因那...三個月後就是這樣回覆,過版上已經看過有網友分享,所以不意外4/15 檢舉8/1 回覆處理情形:違規時效消滅,不予舉發違規事實:違規時效消滅,不予舉發。
elac_chen wrote:本分局每月處理之交通違規案件約6,500件,案件量大且雜須逐案審視,本分局對於您的來文均非常重視 台北市檢舉案件每日約 2500件,每月75000 件,分給12個行政區也差不多是6500件每月中山分局幾乎1-2周內回覆,也有幾天或當天回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