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駛中遇到雷射光照射影響駕駛

我也是第一時間想到五月份的飛航新聞。可是剛剛google了一下,沒有看到汽車的話相關新聞報導。
只能自嘲是不是首例遇到這種事....

shaun91255 wrote:
汽車我不知道,如果...(恕刪)
看起來是舊款的Toyota,我只記得車牌尾碼是W3

(剛有網友提到是NISSAN SENTRA,我其實記不清楚,會請警方查明)

HermesParis wrote:
很明顯是左邊對向車...(恕刪)
哈,感謝您的建議,我覺得如果警方願意承辦的話,我會去醫院進一步了解眼睛的狀況的!

jason 567 wrote:
你現在會不會覺得眼...(恕刪)
我也覺得這真的很危險,發生的當下我其實腦袋空白了一下,覺得是不是被槍瞄頭了。
人生跑馬燈也小跑了一下,那瞬間好痛苦。
幸虧穩下來沒有亂打方向盤,不然真的會失控

badboype wrote:
報警快這是公共危險...(恕刪)
geektu wrote:
事情發生在昨天,要開...(恕刪)



當下應該報警的。
會這樣惡作劇的人,不被警察請去問問,還是會再犯的。
geektu wrote:
事情發生在昨天,要...(恕刪)


公共危險罪阿這不用多談

你心情好的話去驗傷再加一條傷害罪

我跟你說,那種雷射筆我有在玩

綠色的可見光非常明顯

你要警方調閱附近監視器,沒意外的話可以看出照射軌跡一條很明顯直接照到你車窗

光這一條就可以搞死他了
嗯?
我一定會去報警的,我只是想不通這樣做的意義何在,如果今天我被他一照,一緊張往他的車子撞過去,那他不是也害到自己嗎...
小豬翔 wrote:
公共危險罪阿這不用...(恕刪)
其實附近不到兩百公尺就有一間警察局....他真的很大膽
bibliophlist_32 wrote:
當下應該報警的。會...(恕刪)
geektu wrote:
我一定會去報警的,我...(恕刪)

狂犬模式是無法理解的。
geektu wrote:
我一定會去報警的,...(恕刪)


很多人的腦袋是我們無法去理解的

對我們來說那些舉動是危險

但對他們來說會獲得快感

這種人請讓他接受法律制裁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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