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等紅燈時,被無剎車從後高速撞擊,碎玻璃噴濺整車小朋友嚇哭,被撞車輛慘烈犧牲!(已判決下來更新在11頁103樓)

Automann wrote:
我也不解,毫無遇見可能性,又何來過失?
請大大能闡述~

因為「應注意而未注意」與「大車理應禮讓小車」。

很誇張,對不對?

因為判決有沒有錯的人,並不是法官,也不是當下來現場的警察,而是其他人。


所以下面兩位擔心的點,並不是沒有可能。
yoshiyoyo wrote:
機車還可能告你過失傷害 要你賠償

raymond0322 wrote:
還好你有裝行車紀錄器, 不然機車硬要栽贓你, 你準備法院跑不完
台灣法官還會判你過失傷害罪, 要賠償機車騎士百萬, 再加一個前科紀錄

而以個人經驗,就算有行車紀錄器,樓主還是有機率會被判需要負起部分責任。

別不懂裝懂秀下限
yoshiyoyo wrote:
1 樓主完全無肇責 ...(恕刪)
光看車主開車影片!!
都可以開好幾張罰單了!!

只是最後那一下,有點扯蛋是真的!!
已經停下來好幾秒了還能撞上!!
這個之前的新聞就是零肇責過失傷害呀
綠燈直行被闖紅燈機車撞上 無肇責卻判賠169萬

看那家屬還講那什麼鬼話?
不過在鬼島講鬼話也是不意外

闖紅燈的騎士家屬張小姐表示,轎車駕駛一直強調自己沒肇事責任,也沒道歉,才會循求法律途徑求公道。她還說,只是要對方一個道歉,一毛錢都沒拿也無所謂。

Kelly920925 wrote:
解碼前鏡頭後鏡頭...(恕刪)


雖然後面是三寶
但是看行車紀錄器的路線
怎麼好像很長開在線上?
前後都有?
Molonlabe wrote:
因為「應注意而未注...(恕刪)


嘿嘿嘿

我來說個我同事最近發生的

也是停紅燈從車後被機車高速追撞

騎機車的光醫藥費就花了 30 幾萬(腳斷 + 脾臟破裂 + 肝臟破裂 + 多處挫傷)

一開始家屬氣焰囂張

說要告到我同事賠到脫褲子

後來上無數次調解庭

最後上法庭

判決我同事無罪

機車騎士還必須 100% 賠償汽車損失

不要再以訛傳訛了


Jodan wrote:
嘿嘿嘿
我來說個我同...(恕刪)


哪只是沒遇到恐龍法官
ninjagtr2002 wrote:
幸好平時停車時有捏著剎車的習慣


所以跟在你後面很痛苦 煞車燈永遠都是亮的




看太快了 不是邊騎邊捏
應該是完全無肇責,如果有保險就趕快連絡吧.
根據先前類似的經驗, 先檢查家人與自己有無任何受傷, 脖子不舒服或是被玻璃刮傷, 如果有的話先去醫院驗傷.
之後可以用刑事過失傷害罪來作為談判籌碼或是避免對方不處理賠償責任.
ninjagtr2002 wrote:
幸好平時停車時有捏著剎車的習慣


波多野結紮 wrote:
所以跟在你後面很痛...(恕刪)


他是說停車時捏著煞車

為什麼騎在他後面會很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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