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的汽車真的不好抓,

但是無照的機車,有的警察都會去記人,被抓過一次後,缺業績都會來找你…
若發生事故,
若為肇事主因,我覺得無照需加重其肇責,
但若非肇事主因則依照正常肇責!
有人已經提了關鍵
只能說要達成結論或認知前請先加了解執照意義
以及車禍事情發生的直接與間接關係
不要只會選擇性的用兩分法或無限上綱牽拖法來解釋
「可能性之一」不等於「就是」這兩者不是等號
相對關係並不是絕對關係
所以要解釋時就不要只用等於(絕對)來成立

「無執造」可能不懂交通規則不熟駕駛技術
但不表示該車禍事件就是因對方不懂或不熟等直接關係導致
有很大機率也會摻雜其他因素綜合或甚至其他才是主因
如環境天候或人為應變粗心甚至只是有照自身行為所引起
因此某方無照於否對於車禍單一事件中之責任
有可能是相對關係而非絕對因素
既然兩者不一定是絕對關係
你就不能用直接等於不問事實就加諸其上將責任全歸於此
也不能用他人不相干此事件之過錯掩飾忽略其他因素
不然會陷入死胡同用無限上綱法牽連一堆似是而非因素進入

無節制就會衍生變成他父母不生他就不會產生這次車禍等結論
這種看似有關卻實則無關之詭異邏輯論調存在
那是因為這種邏輯其實是個人預設前提(目的)下的主觀產物
不問事實原因與否已預設無照才是主因
常用的說詞簡單假想推論兩分邏輯就是...只要怎樣就會(不會)怎樣公式
這不是客觀地追究討論車禍事件中「事件發生的未知原因」
在其他法律條文中會看到如此霸道設置(不論首從一律視之)
但在一般民事糾紛中不會特意如此設立
因為會產生過多後遺症方式不是"解決"問題的好辦法

全新攝手 wrote:
這就是台灣交通法規神奇的地方~
行醫有照、無照關乎量刑
駕駛無照、有照只關乎罰金...神奇吧?


中華民國法令這樣規定,百姓只能遵守.

今日某密醫醫死人,可以比照駕照管理的精神,看醫療過程有無疏失來追究責任?
無醫師執照的部分就行政罰鍰了事. 這樣家屬能接受嗎?
也許台灣也有怪醫黑傑克(醫術高明但是無牌)呀!
所以高雄鳳山的響叮噹人物「草帽阿伯不是有說..
有開沒開單都一樣「我都沒在繳!」他覺得戴草帽很帥氣,都是這樣騎車出門的。
2016年10月05日就出現在報料公社..已經一年多.根本無法可管.
無照駕駛並不一定就代表不會開車,事情沒有這樣單純。如同有駕照也不一定就會開車一樣道理

alantw80 wrote
剛看到這篇文章https...(恕刪)


鬼島就是這樣!

既然無照駕駛是無照駕駛,肇事責任是肇事責任,兩個各是一碼事,並無相關。

那政府設考照制度要幹嘛? 是不是只要會騎車會開車 不用管年紀有沒有達法定 就可以騎車或開車??真是亂七八糟.......


a814133 wrote:
看到其它網友的文,...(恕刪)


只要有錢 無駕照開車或騎車 皆可上路!? 對吧!?因為他家有錢!? 管他只有10歲的年紀..........

無照駕駛,保險拒賠阿

阿等等,都無照了還會去買保險嗎?

就算肇事要賠錢,兩手空空說我是弱勢賠不起,名下無財產,就賴著囉

誰倒楣?


無照駕駛就拘留15天阿,車子就扣押罰款阿,沒錢繳罰款就不能取車,車子超過半年不取就拍賣或報廢

第一次就拘留15天,第二次就30天,第三次就三個月

罰款五萬起跳


怕了吧,是不是要同情弱勢都不敢開車上路了

如果說無照駕駛就要負全責的話,意思就是路上看到無照駕駛撞死他也不用負責,怎麼想都不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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