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探望她,是她先生不給我上樓🙄️
subin wrote:
就告回去就好~~他也...(恕刪)



黃阿魚 wrote:
💗...(恕刪)


協調會姿態放低也沒用?

通常協調會
(太過)無理的一方
會被委員曉以大義(私下)

若真不行
只好走法律途徑
是的,調解委員會的委員當初一直說明利害關係,阿姨堅持不要調解要走提告。
真的要訴訟的話

去查查她的最近就整診紀錄

最近車禍紀錄

可能會有意想不到的結果


在跟檢察官提出


試試 
個資 應該不能隨意取吧??????????????????????????????
黃阿魚 wrote:
我有探望她,是她先...(恕刪)
你對她太客氣了,不硬起來會被這種人看輕欺負
自己錯比較大還要凹人錢 這種的實在很討厭

不想讓這種人爽 就跟他互告過失傷害 這樣兩邊都是勞民傷財(但不告就是你一個人傷財)

兩邊口袋都得少約10萬 但反正不能讓對方爽 讓對方知道錯就不該大聲 我賠錢也不會讓你賺錢

你超過半年了?

超過期限還沒提告 就算之後告民事你也根本拿不到多少 你只剩挨打的份

這樣的話 你6萬趕緊付一付 反正大概刑事罰金加民事賠償也不比這少

自己錢多願意息事寧人 趕緊付一付解決
老實說 6萬真的不是什麼大數目,
樓主你自己想想如果有一天有人不小心推你下樓害你骨折,
你覺得 6萬夠賠償你的3-4個月疼痛與生活不便, 1-2個月無法上班的薪水損失?

我剛好上個月騎車閃狗摔斷肋骨3根休養一個月.
躺在地上時我幾乎不能呼吸, 一吸氣胸口就痛到像是要裂開.
前兩天呼吸都會痛, 每分每秒都在痛...

住院5天, 我的家人要輪流來24H顧我 (因為我無法自行起床)就賠上2人x5天 = 10天的薪水.
之後一個月休養又賠上半個月的薪水(加上請太多病假年度績效也會被扣分).
然後即使第2個月的現在睡覺翻身都還會痛,
睡眠品質差, 無法搬重物, 打噴嚏還是痛到快死掉....
然後我現在騎車上班更是提心吊膽(骨折沒好之前再摔一次我應該就掛了...)

老實說如果那隻不是野狗, 是有主人的, 我覺得至少10萬才夠賠(ps.我不是領22k)
相信那位阿姨狀況也好不到哪去, 你可以設身處地想想看, 6萬到底是不是獅子大開口...

當然如果對方也有肇則, 那就來互告吧,
只是如果對方本來就沒在上班, 她根本不必在意有沒有前科,
你呢? 你在意嗎?
兔貴肇朋:本人所發表和回應的文章,都是晚消化,本人不對其導致的結果承擔任何責任.
今天事情如果發生在我身上<
一、全權交由保險公司處理
二、肇事責任不由自己判斷,也不批評
三、應該盡到的關心會有,但是只是基本上,對於主觀怎麼判定,我不會去理會,但是會留下有關心的證據,日後法庭舉證
四、樓主的案例來看,樓主應該是肇事者B;而受傷的歐巴桑應該列為A,就此來看A的肇責會比較多,心平氣和就好
五、要消耗就一起消耗,反正最後大家都得不到好處,但是也不是於想要多花錢私了。
要告就要快喔
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期是六個月內
別讓對方拖過六個月告訴期
有沒有良心都是自己人在說的啦~~~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