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eed Wick wrote:
26歲蔡姓男子18...(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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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onchang11 wrote:
只要是因個人違規違法致人於死
關到死都無妨
與幾個輪子無涉
但是藉此事故再怎麼反串或酸汽車的重機大爺
也改變不了大部分人對重機觀感不佳
及上不了高速公路的事實
所以才要多多強調這類事故,四輪大爺素質也好不到哪去,在檢視重機違規,動不動就要扯路權之餘,自己也照照鏡子,在同一標準下是不是有資格上高速公路。
當然觀感這點小的近來是有所領悟,重機真的觀感不佳,因為上路撞不死人反而要弄得一身傷,甚至丟了性命牽連別人。不像開車的霸氣十足,酒駕撞、逆向撞....在鋼鐵車殼保護下無往不利,大家不是常講鐵包肉 vs. 肉包鐵這套理論?就是這樣的體現。所以不管汽車殺人事故層出不窮,沒有人會去質疑汽車的路權。因為觀感....觀感就是誰的皮硬,可以撞死人不被人撞死就是好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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