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你低小雞雞 wrote:沒辦法~大家都怕死吧所以突然出腳斷他膝蓋(要由外而內橫擊才可以斷膝唷)或是卵蛋應該是很合理的防衛要是人多~你更要提早下手在對方還沒有反應的情況下重擊他的子孫袋讓他沒有反擊能力..... 講得好像你很厲害的樣子,是不是真的啊?
MARJORANA wrote:接下來他就要詐欺警方再來就詐欺檢方很快就能好手好腳的出來再犯了 交保後事主28歲忻姓駕駛應該不難找...這下麻煩了...不知道會不會學淡水放煙火那批人去消防隊撒冥紙...
grezzo wrote:不懂耶!怎麼下車嗆聲影像很清楚的兩個還沒抓到,反而是待在車內只伸出手開槍的先抓到?(恕刪) 新聞只擷取了部分片段停車後到兩個同夥下車之間的片段剪掉了記得昨天事主PO完整影片的時候第一個下車的就是持槍的陳嫌可能下了車才想到自己不能露臉吧所以轉身又上車不知道新聞剪掉幹嘛
不知為何,很多通緝犯在用路這一行為上都異常高調要不引起警察注意還真TMD有夠難,除非在場員警不想衝業績例如:騎車沒戴安全帽、闖紅燈、逼車、酒駕、飆車、行為怪異...etc尤其這種的都常常碰到大尾的通緝犯所以有時真的不要怪為何警察有時追交通違規也像是在抓通緝犯一樣就像前年高雄那一例高雄兩孝女無照又不戴安全帽,遇警躲臨檢逃逸撞死自己的事情家屬還真的不知道哪裡要來的臉在那靠北警察把它們女兒當成通緝犯在那追說難聽點,都知道自己無照,騎車還不戴安全帽,被警察盯上只是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