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廣告的成本最多就是黑車被罰一點錢而已
但可以上全國媒體和網路
非常超值
那支LED棒會大賣嗎?

dy1206 wrote:
這個廣告的成本最多...(恕刪)

不是只賠一點錢而已,要告妨害自由也是可以的。
假的很誇張
手法很粗糙。

副駕駛用手機拍,完全沒有要打電話報警?只是一直拍

另外,一點也不凶狠

行銷手法很明顯

破綻百出。

如果是我判斷錯誤,只能說這兩位駕駛自然流露了。
lyi33tw wrote:
假的很誇張手法很粗...(恕刪)


請教一個法律問題, 如果遇到這種情形, 對方先拿出球棒等物威脅, 然後你也拿出更大支的傢伙出來自衛, 對方看了就嚇到跑了, 然後他可以告你恐嚇嗎?
大家還記得幾年前的subaru速霸陸VSToyota Yaris
的影片嗎
經驗告訴我們,不管你對或是你錯,想要講事情前
先把身材練好

不是器具大小的問題,身材才是一開始決勝負的重點
當然有例外,但是下車的氣勢就贏一半了
請問這是那種刻意套好的KUSO短劇嗎?

白褲男看起來也只是很一般(我不好意思說 就是在我們武林中人來說 可能是路人甲 路人乙這類‧‧‧) 為何前車男要如此驚嚇?

而導致出感覺有點噴飯的劇情?
影片一開始就是 副駕對旁邊的車在拍,
所以是有可能套好的,
或更早之前就不爽 旁邊那台車了.所以就開始拍了
這樣很不好吧,要做逼真的廣告可以在一般路上啊,一般路上也能有這樣的效果啊
跑到高速公路上面...等等,那隻被丟掉的球報棒就一直丟在那喔?
lyi33tw wrote:
假的很誇張
手法很粗糙。
副駕駛用手機拍,完全沒有要打電話報警?只是一直拍
另外,一點也不凶狠
行銷手法很明顯
破綻百出。


這好像是真的唷~

剛剛看到新聞有報,這個男的被警方依妨害自由、公共危險罪嫌送辦了。

報導標題"國道攔車辯對方剪車 警打臉瞎扯男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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