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既是原告
應當想清楚您希望法院有利於您的判決是什麼
您若要的是一個誠摯的道歉,您很可能得不到,頂多是在檢調單位或法庭上一個形式上的抱歉而已
告訴成案後,檢察官會先開調查庭,讓您雙方陳述
其後,幾乎一定會先讓您雙方去調解
再三和解不成,檢察官才可能起訴
和解程序一開始,
即便肇責判定對方100%肇責
被告有保險,您要的"傷害和毀損"賠償
他大可完全同意
接下來只有金額問題
依您所述,對方的保險金額應該可以COVER,他沒道理不願和解
您若提出太過分的金額
和解不成的責任變成在你
這樣的情況,檢察官很可能會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然後法院會直接判對方賠錢給你
不會具體求刑的
換句話說對方不可能因怕留下刑事紀錄而跟您低聲下氣的道歉
我能體會樓主的氣憤
但這是社會的現狀
但也是法律無法可管的範疇
kurodog wrote:
擦傷要掛身心科??????
是要教人詐欺是吧?
台灣人到底怎麼了
太太雖然不是受了大傷,但確實車禍後幾天,晚上都有不好入睡或失眠的狀況,至於要不要掛身心科,我想是不用的,因為時間會比吃安眠藥還來好,故不用去看了,看了擔心反而造成她的壓力,且我覺得就算去看了,也不至於是叫詐欺吧!車禍所造成的驚嚇,這個要如何判斷呢?emeryville wrote:
被撞到左後輪不一定就...(恕刪)
對方有行車紀錄器,他有給警察,但卻告知警察這邊不能給我們看,我這邊是無所謂的,至於我在文章中所說的,太太騎車速度不快,如果您覺得不是我講得這樣,因沒監視器,所以我也沒辦法證明了,今天對他提告,就算是判賠多或是少,又或者罰多少都無所謂了,如果很不公平,那我也只能當上一課,以後盡量都讓太太開車了,自身安全比較重要,因為在台灣騎車是如此的弱勢
a7063018 wrote:
支持提告,撞到人還用...(恕刪)
撞到人真的不是重點,今天我太太在直行車道上,被他因變換車道撞上( 汽車右車頭撞機車左後輪 ),他完全不認為自己有什麼問題,這是讓我很疑惑的
evemimikyo wrote:
汽機車變換車道未注意...(恕刪)
像我文中所說的,可能每個人用車習慣不同,看法也不同,變換車道本就應該注意後方,不管騎車開車都是一樣的
SHOCK4872 wrote:
機車騎中線就是找死...(恕刪)
您好:想跟您說一下,這段路上下班時間非常多車,最右邊偶有臨停車輛,這路段我認為我太太騎在這裡是比右側還是來的安全的,
希望您能了解,中線沒有禁行機車,不是明明右邊有道路,而我太太非要騎在中線上,來去擋住汽車的路
對方有保險而且事後打電話關心,也不會奧慢到哪樓主可能沒遇到過沒保險然後百爛的。
事情一開始發生,我想對方也可能嚇到了所以說了什麼話惹到了樓主所以直接提告。
但是沒看到行車記錄器前也無法說明誰對誰錯,只是如果真如對方所說是樓主老婆騎太快然後撞上了。
對方還是要倒霉,因為台灣法律一定是以該注意而未注意判有肇責而且樓主以刑告民贏面百分百。
樓主也不要問我,如果是我老婆被撞會怎樣。除非對方是故意的,然後事後又不處理我當然提告。
我想問樓主一句話,如果反過來是你不小心撞到我然後你心情不穩時說了我一句不想聽的話,雖然你事後很有誠意
處理但我還是馬上就提告,不知道你感想如何
祝樓主夫人的傷快點痊癒
a7063018 wrote:
支持提告,撞到人還用這種傲慢的態度面對,一定要給他一點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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