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2再更新)請問這樣可以檢舉違停嗎?(20180315結果出爐)

如果是我,車上有老婆、小孩,車子開過馬路後停下來,換老婆先開回家,林北拿雞絲頭用走的過來跟他輸贏!
之前偶也遇過, 而且道路更窄, 我必須要整個逆向才過的去

現在想想沒有檢舉實在太縱放
看他那樣~~違停可能太便宜喔

找警察來酒測

罰的他不要不要的
原PO是理性的
這種人檢舉就對了

要謝謝他對國庫的支持
支持原po.

不過跟本不用跟這種人生氣,送他紅單就好了。
holyduck wrote:
請問一下以下影片這台綠色的車
是否可以檢舉違停啊?
要不是車上還有老婆小孩我就直接拿剛買甩棒下車了
謝謝


下車就中招+1

原本可能只有600 一下車就變成2400了

只能說甩棍非必要千萬不要出場

不然你要上國道撿東西了

我的底線是 對方下車不要碰到我車體都沒事

喇叭一直按著就對了
對付這種澳咖 當然是把影片傳給警察杯杯阿 順便傳給各大媒體 請媒體朋友說說公道話
真搞不懂老是有腦殘的這樣並排停在路口是怎樣?

holyduck wrote:
在交岔路口十公尺內臨時停車
併排停車(104年7月1日以後適用)
不依標誌 標線號誌指示


給樓主大大一個讚!惡人就需要大量的紅單來化解他的暴戾之氣!
看地方吧!
北部可能比較會處理,不敢吃案
中南部的警察通常會說證據不足(人在車上)檢舉不成立

台灣最美的風景+1
違規並排、騎樓停車、載小孩三貼四貼、流動攤販、無牌三輪車、闖紅燈、不戴安全帽、亂丟菸蒂、檳榔汁亂吐..........
每天出門隨處可見
足見台灣人的自私
很奇怪! 以上情形在日本從來沒看過
可見台灣至少落後日本30年~50年以上
外國人怎麼看

最重要的是
警察的縱容
人民納稅錢養了一堆不做事的爽缺
難怪愈來愈多年輕女性報考警察
只因為一個字.......涼......啊!
遇到事只會說台灣是情>理>法
如果"法"排這麼後面
那還需要人民用高薪養這麼多執"法"人員嗎?
最近還變本加厲
做了一些原本自己份內該做的工作
就在FB上成立專頁大肆宣揚自己多了不起、多辛苦、多敬業
勤務繁重? 人力不足?
這些打廣告的人力不會拿去執法嗎?
為什麼台灣的警察常常覺得自己不受尊重?
被打! 被殺! 被嗆! 被奪槍!........
自己不尊重自己的工作? 別人怎麼會尊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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