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朋友,這台車有違規嗎?

chaoban wrote:
右轉彎車輛應進入外側車道,左轉彎車輛應進入內側車道

這個是指車輛欲右轉彎
應先進入外側車道
車輛欲左轉彎
應先進入內側車道
並非轉彎
曉得 wrote:

這個是指車輛欲右轉彎前
應先進入外側車道
車輛欲左轉彎前
應先進入內側車道
並非轉彎後


你說的這狀況,規定於第102條第四款、第五款。
樓主的意思應該是檢舉人停在內車道,他停在中內車道,兩個都是左轉道
他看對方停在停止線後等左轉,他就切到內車道停在檢舉人前方等左轉,
於是就被檢舉了
借這討論串問一下我的疑惑





如附圖的行車方向
1.如果我由圖一的中間車道行駛到圖二的中間車道,應該要怎樣打方向燈?
我一開始是打右轉方向燈,但是被叭過幾次,可能後車認為我打右轉燈應該是要走圖二的右轉車道,還是我應該走圖一的內車道比較好?

2.從圖二的中間車道左轉到圖三紅綠燈下的車道,當然有打方向燈
但是很多從圖二左邊車道要到圖三跟我同一車道的車會從圖三箭頭處插進來,有些也會叭我,好像我不應該這樣轉

請問我這樣開有錯嗎?謝謝!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一項八款
適用前提在有對向行駛之左右轉車輛

chaoban wrote: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恕刪)

我以為這個是常識...結果上路後發現不是XD
如果是跨越雙白線就是違規, 前面影片多長多短也不用看了吧.
如果照你說明的你跨越了雙線(應該不是雙虛線), 那就表示靠近高速入口處有畫雙實線, 只是那四秒影片你沒有繼續往下錄, 所以影片中的車沒有違規. 你被檢舉的部分應該是左轉後跨越雙實線的部份. 下次開車記得在虛線的地方打方向燈切換車道, 這樣應該就不會被檢舉.

另外提醒你一點, 那個紅綠燈有左轉號誌, 所以要等左轉號誌亮綠燈的時候才能轉, 直線是綠燈直接左轉也是違規.
路上轉彎的駕駛人,提早左轉或是轉彎後吃來車道的人一堆
雙或以上左轉車道
內線左轉後就是在內線
內2線左轉後就是在內2線
內3線左轉後就是在內3線....以此類推

這麼簡單
很難懂嗎

單左轉車道
左轉後就是在內線
再打右方向燈到外線
給24樓,你打右轉燈,他車當然以為你要右轉
依照你所述,你的動線可以視為直行,不用打方向燈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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