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結局)行車事故鑑定書 請有過車禍鑑定、調解經驗的人幫幫忙!

davaka wrote:
106年12月 雙...(恕刪)

去監理站申請台語口試,
不認識字沒關係,但是要會辨識路標號誌
口試模擬

davaka wrote:
謝謝各位大大指教 ...(恕刪)

如果心態是這樣,建議不要上路,改天肇事我相信也不會賠
就一碼歸一碼
無駕照並不是肇事原因
鑑定結果的意思是
猝不及防.
就是來不及反應
有無駕照並不影響結果
但 如果上法院
也是要看法官的自由心證
又不是路口.也沒有行人穿越道
忽然從路邊竄出的行為.任誰也沒辦法立即反應
在雙方都受到傷害的情況下.
行人應該是沒有贏的機會.

但 老話一句
這裡是台灣.你知道的
你不能期待法官的思維跟一般人一樣
在台灣.法官是神
依你提供的資料來說
你這案子的關鍵在於「駕駛人對於傷害結果的發生,有沒有防止的可能性」
簡單來說,如果駕駛人有充分的時間剎車或減速避免撞到人,卻沒有剎車或減速,就可能有過失,甚至可能被認為有故意
如果駕駛人根本沒有時間做出反應,就可能沒過失
這份鑑定意見是認為駕駛人沒有迴避可能性,所以沒肇事責任
話雖如此,但其實這份資料只是給法官「參考」而已,對法官沒有拘束力
如果真的上法院,法官還是會依現場圖、照片等等證據,自行判斷有沒有迴避可能性
而法官到底會怎麼判斷,這很難說
負責任的法律人不會跟你「保證」法官會怎麼判
我們只能判斷「機率」的高低
而且我們的判斷也不一定準,因為我們沒看過卷宗,法官看過卷宗,資訊不對等,判斷結果自然可能有差異

所以,如果你擔心到法院被翻盤的話,可以去和對方和解
如果堅持無罪,自然就不用
如果對方申請調解,你可以拿這份鑑定意見當論述的依據
記得爭論重點還是在「駕駛人對於傷害結果的發生,有沒有防止的可能性」

至於無照駕駛的部分,鑑定意見已經寫得很清楚了,只是違反行政法規而已
駕駛人可能會因此被開罰單,但跟構不構成過失沒有關係

leoliou wrote:
去監理站申請台語口...(恕刪)


謝謝 但家人不會讓她騎機車了 也沒辦法騎了
車禍鑑定無肇責當然就沒有過失
提告是他的權利,告不告得成又是另一回事
你們告他的話是一定成立的
快去提告吧

davaka wrote:
長話短說 申請的車...(恕刪)

行人100% 侵害到你路權 因為不是在斑馬線上發生
你無照 罰 最好當時你也有驗傷 一樣都來告過失傷害
你沒肇責是他錯 應該過失部分會沒事 只是沒合解 繼續下去 就是跑法院
建議版大先去報案警察局提告過失傷害(超過半年就無法提告了)~再來談要不要和解~~

1.申請車輛事故鑑定~
2.到報案警察局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3.申請調解並附醫療損失證明
4.調解不成就直送簡易庭(刑民)一起裁定~~


davaka wrote:
長話短說 申請的車禍...(恕刪)


對方既已提告,建議你法院及戶政所有免費律師諮詢...........

如果能提供證明對方突然衝入,令你母親無法及時反應,會有二種可能判決:
一、法官心證,認定無照即不得駕駛,如果你母親遵守,今天就不會有事發生,所以你母親需負過失責任

二、心官心證,認定乙方突然衝入行為,即便任一合格駕駛人,亦無法及時反應避免,惟你母親無駕照,仍有過失,役課罰金

刑事提告乃民事索償之必要手段

所以,我認為甲方,應該是向違停車及你母親提告

................做個孝子吧,別讓老人家無照騎車了...........

davaka wrote:
106年12月 雙...(恕刪)

我奶奶也聽不懂國語看不懂中文,不過有駕照
好像是考試時申請協助,陪考員會協助講台語給他聽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