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速車罰單??? 車速100 收 95慢速車罰單


paulchen98 wrote:
建議高工局,在內線道側設置測速器,速限+-10%都開單.
否則,已經開150了,還被後方閃燈.


快車慢車不會互相尊重

再多的設施都沒用
個人覺得不該用絕對速度開罰單!

應該要配合相對速度!

也就是如果你都有跟上車流, 不當龜車就不會被開罰!

這部車會被開罰絕對是因為跟不上車流當龜車才被罰的!
GPS接收訊號還要經過演算才秀出數字,誤差自然會產生在瞬息之間,駕車還是依據儀錶板速度才是正確..
那些在叫說用最高速限開內線的
真的傻傻的
你以為你已經達到最高速限
其實並沒有

烏龜車還是不要占用內側車道
不然感謝你貢獻國庫3000元
國庫缺錢的話
應該多開點慢速車罰單
一定要比超速車更賺錢
可以來堤頂交流道往南下這邊開單嗎?

一堆Toyota都在那邊當路隊長 我真的受不了

不要問我品牌歧視 但每次都RAV4的Toyota跟RX系列的Lexus最多

即使一堆人危險超車也都不提高速度 甚至前面兩公里沒車 他都只開70-80的一堆

至少我的錶顯示70-80

orgichen wrote:
被罰駕駛的問題是未依最高速限行駛在內側車道,而且前方沒有車況致使無法以最高速限行駛...(恕刪)


沒錯
當內線也壅塞時
是不會開罰的

記住
行駛內線
當你前面沒車時
請不要逛大街
或當路隊長
台灣法規就很好玩啊
要求車廠出廠前表速實際速度不得高於實際速度

接下來再談到速率計準確性的相關規定,使用儀器量測所得的真實車速與車輛本身速率計的速度值比較,速率計的顯示數值必須大於真實速率(這就一般所謂的快樂表),而且速率計指示速率(V1)與儀器之真實速率(V2)間應滿足下列條件:


V1:測試車速率計指示數值(錶速)
V2:測試儀器指示數值(真實車速)
就上述公式我們可以簡單的推算一下表速與真實速率之間的差異:


然後一堆人照表速開變烏龜車,現在又開罰
一般駕駛以表速為時速依據去開車,然後政府標準誤差大又被開罰
可憐...



國道內車道現在是無限速行駛的嗎
他都開150了後車還閃個屁啊
這不是準不準的問題了,這已經是詐騙了。一公升的汽油假如可以跑十公里,結果只剩九公里,大家都被騙,只關心龜速車該死。但真正的問題跟你沒關係嗎?油耗就差了10%,每個人都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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