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抓超速】利用ETC進行平均速率區間執法是否可行?官方說明總整理

0933 wrote:
撕 etag 就沒事...(恕刪)



那貼片ok蹦在車燈或前檔玻璃上不就是貼心酸的?
以後認識管理單位的親朋好友有福了

不管你哥哥姊姊弟弟妹妹,爺爺奶奶,女友小三,小四小五

想跑出外縣市,通通躲不過

法眼恢恢,到時候就是每個人家門口裝監視器

監控你出門跟回家時間

出門超過時間列管,疑似會犯案嫌疑人

PenYin wrote:
以後認識管理單位的...(恕刪)


你以為這樣就夠了?
未來所有民眾都將還會再右邊耳朵植入生物晶片

別射裡面 wrote:
你以為這樣就夠了?未...(恕刪)


可引爆?
本來是在特定相機的路段上,保持法定的時速就可

改成用均速來看的話,在擔心受罰的情形下
可能會變成只要看到ETC就會不自主的減速
至於要減到多少,我想應該會有一些人會直接降到60吧


以後大概一堆三寶看到門架就會放油門踩煞車, 踩踩踩踩一路, 真是好棒棒~~~

Superego.tw wrote:
那貼片ok蹦在車燈...(恕刪)

本來就能不貼阿,有貼跟沒貼只差一些優惠,我個人是少跑高速公路,也不想讓車子多一塊難看的OK崩
烏龜車怎麼不抓+1,還一直佔用內線
利用ETC進行平均速率區間執法是否可行?
不是可行不可行的問題
而是當初政府怎麼說的,現在政府怎麼做的?

又想先放風聲?
每次都搞這一套
被罵太大聲就縮回去,說只是評估
多放幾次等沒什麼人要罵了,就順理成章的執行?

艾薩克 wrote:
這幾天最熱門的話題...(恕刪)


兩支就算一次
這樣保證安全不超速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