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 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 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汽車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沒有減速,沒有注意,習慣不好。沒事就沒事,有事就來唉唉叫。
看不出來重機有無超速,如果有超速,那還真的只能說自己造業自己擔...怪不了別人 有時路上看到速度飆很快的汽機車,有沒有想過其他用路人有時是很難判斷來速的,要出事真的很容易。奉勸大家市區真的別飆車,一旦出事後果都是相當讓人悔恨...
pooqoo wrote:對重機騎士的觀感真的不太好,吵!搶快!還會逼車。...(恕刪) +1 再加上那些自以為 這樣就能爭取到路權 自辦上國道的重機騎士(讓民眾更反感)在下 有過重機 但台灣真的不適合騎重機 大多數民眾都用放大鏡看馬路上守規則 也不是 不守規則也不是 最後覺得麻煩 還是不要騎最好
Speed Wick wrote:大家開車騎車或是走...(恕刪) 怎麼要賠那麼多是沒保險嗎??剛剛GOOGLE一下車體險似乎可以因為車主違規而不予理賠但第三責任與強制險應該可以對醫藥費或其他傷害部分來賠償才對吧??所以這個事件是真的沒有保險嗎??大家也要有所警惕路上三寶很多阿我自己也沒辦法每次綠燈過路口都踩剎車頂多放掉油門踩剎車等等就被後車撞了.....輕微一點就被叭...如果那個路人沒死或許那個路人還要賠修車費咧死者為大真的是有點不公平但我猜那台重機過路口的速度應該也不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