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鄭與力力 wrote:大家該說都太善良了,還是該說笨,如果是我想要搞你,告你肇事逃逸,我一定會在自己的車子上動手腳,稍微破壞一下做點手腳,樓主過這麼久你來不及了,應該穩賠了,監視其還原也找不到了... 你在說你自己喔誣告罪非常難成立但你自己動手腳好死不死警察有監視畫面你就是誣告罪了自己去查查誣告罪多重
前幾天在台北車站附近(全線紅線)我騎腳踏車,一台計程車突然打右轉燈硬切壓壓壓,要把我壓走。不理他,接著我就把他的耳朵撞掉了他7pupu上來跟我理論,問我為何撞他?我:我直行,你右轉誰撞誰?小黃:啊我要載客不這樣切是怎樣切?我:不然旁邊有警察,要不要問一下警察?小黃:好啊!我:真不知道駕照怎樣考? 你到底有沒有駕照小黃:!@#$%^&*^%$ (默默把車開走所以說:道理自在人心,只要你沒錯,就跟他槓到底!雖然台灣法律都保護壞人...
哪有一個傻子會...1.不會玩還跑去告 2.既然會玩當然會弄個證據.誣告?別想太多...這是不回成立的,只要聽到有人說誣告那麼他的話就不用參考,除非你有直接證據證明你並沒有碰撞到他,否則 這停訴對你不算好.
這種才是隨便他告!!他得要舉證的警察會去調監視器的監視器如果啥都沒有大家就只是在那浪費時間不要聽我上上面那一格在不懂裝懂放寬心吧~去走走也不錯只要沒人受傷~那都是芝麻小事~但限撞國產車........誣告什麼的你也別在那浪費時間了
先心理建設一下 : 台灣法律不一定公正,人生不如意事一堆,這只是小事一件,不這樣想你會煩死,司法總是拖很久.接著,你要了解流程 : 對方到警局報案後,警察會找你了解案情,只要沒結案或合解,就"一定"要移送給檢察官處理,檢察官會開偵查庭找雙方再確認案情,若覺得有需要,那就會提出刑事告訴,由法院判.所以囉,能早期處理去警局早點說出狀況當然好,沒去也還好,偵查庭時說清楚也是一樣.開偵察庭時你就實話實說囉,但我猜對方會睜眼說瞎話,不然幹麻告~ 就各說各話囉,然後對方要舉證,證明他有受傷或被撞.建議 : 手機先拍下你的機車前方狀態,證明沒撞到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