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撞到,對方卻上法院告我,怎麼處理?


小鄭與力力 wrote:
大家該說都太善良了,還是該說笨,如果是我想要搞你,告你肇事逃逸,我一定會在自己的車子上動手腳,稍微破壞一下做點手腳,樓主過這麼久你來不及了,應該穩賠了,監視其還原也找不到了...


你在說你自己喔
誣告罪非常難成立
但你自己動手腳好死不死警察有監視畫面
你就是誣告罪了

自己去查查誣告罪多重
前幾天在台北車站附近(全線紅線)
我騎腳踏車,一台計程車突然打右轉燈硬切
壓壓壓,要把我壓走。
不理他,接著我就把他的耳朵撞掉了

他7pupu上來跟我理論,問我為何撞他?
我:我直行,你右轉誰撞誰?
小黃:啊我要載客不這樣切是怎樣切?
我:不然旁邊有警察,要不要問一下警察?
小黃:好啊!
我:真不知道駕照怎樣考? 你到底有沒有駕照
小黃:!@#$%^&*^%$ (默默把車開走

所以說:道理自在人心,只要你沒錯,就跟他槓到底!

雖然台灣法律都保護壞人...
哪有一個傻子會...1.不會玩還跑去告 2.既然會玩當然會弄個證據.

誣告?別想太多...這是不回成立的,只要聽到有人說誣告那麼他的話就不用參考,

除非你有直接證據證明你並沒有碰撞到他,否則 這停訴對你不算好.




axi1635 wrote:
小弟想請教,我按了...(恕刪)

他的目的是要你拿錢來和解
所以不用鳥他
你乖乖上法院老實陳述就好了
這種才是隨便他告!!
他得要舉證的
警察會去調監視器的
監視器如果啥都沒有
大家就只是在那浪費時間
不要聽我上上面那一格在不懂裝懂
放寬心吧~
去走走也不錯
只要沒人受傷~那都是芝麻小事~
但限撞國產車........
誣告什麼的你也別在那浪費時間了
肇事逃逸屬非告訴乃論之罪,假如弄出個傷亦有驗傷單,你說好玩不好玩.

你想要他撤都撤不了,說的簡單...去走走去看看.
先心理建設一下 : 台灣法律不一定公正,人生不如意事一堆,這只是小事一件,不這樣想你會煩死,司法總是拖很久.


接著,你要了解流程 : 對方到警局報案後,警察會找你了解案情,只要沒結案或合解,就"一定"要移送給檢察官處理,檢察官會開偵查庭找雙方再確認案情,若覺得有需要,那就會提出刑事告訴,由法院判.

所以囉,能早期處理去警局早點說出狀況當然好,沒去也還好,偵查庭時說清楚也是一樣.


開偵察庭時你就實話實說囉,但我猜對方會睜眼說瞎話,不然幹麻告~ 就各說各話囉,然後對方要舉證,證明他有受傷或被撞.

建議 : 手機先拍下你的機車前方狀態,證明沒撞到痕跡.

axi1635 wrote:
小弟想請教,我按了...(恕刪)


當下,他有找警察報案嗎?
樓主確認是法院開庭?還只是去調解委員會調解?收到公文書要看清楚阿
選24樓正解!

axi1635 wrote:
民事訴訟是怎麼樣的?...(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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