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到現在 我上下班都要麻煩同事載我(因為某些因素小弟在外租房跟家母還外加3個上小學的小朋友我是小朋友的叔叔.而我工作是四班二輪的做二休二,平常都是我上班之前開車接送小朋友吃早餐然後我在開車上班我放假也是早起開車載小朋吃早餐然後上課)小朋友父母離異都我跟我媽在顧!現在因為這個車禍車子無法使用 不知暑假之前能否把事情處理好!"你不是很急著修車嗎? 看來現在應該不急了變成要跟對方討修車費比較急
microsoftwar wrote:大哥假如是你 無緣...(恕刪) 很好,遇到這種告下去就對了你也不是要獅子大開口,對方還不知道要把握,現在既然已經走到提告這一步了,那就不用客氣了,能要的盡量要,要到飽要到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