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禮拜五發生車禍至今一個禮拜了.對方完全沒打電話來說明自己到底有無保險 我還考量對方(大概50以上歲數)可能上班不方便接電話
所以大概都下班時間打給他一共通話了兩次都是問保險問題 有無保險 是否出險 對方都回說有跟保險業務說了(對方態度愛理不理的)
搞到現在 我上下班都要麻煩同事載我(因為某些因素小弟在外租房跟家母還外加3個上小學的小朋友我是小朋友的叔叔.而我工作是四班二輪的做二休二,平常都是我上班之前開車接送小朋友吃早餐然後我在開車上班我放假也是早起開車載小朋吃早餐然後上課)小朋友父母離異都我跟我媽在顧!
現在因為這個車禍車子無法使用 不知暑假之前能否把事情處理好!
因為對方不做為 我是否能先申請調解?
因為不知道對方保險內容 感覺都是在拖
我也跟對方說過 我只要求車子修復好 讓我方便上班 載家人 不要麻煩別人 其餘都算了 為什麼要這樣
我還能怎麼做?
7/18 直到今日對方產險人員來估價 原本汽車鈑金估5萬(新料) 產險人員說頂多兩萬 後來說找 凱汰場的料恢復原狀3萬5
事後我打電話聯絡對方說保險只願意賠2萬 其餘1萬5是自行賠償 我就要修車了 一講不得了直接都推給保險公司處理
我只要求恢復狀 事後我該如何處理?
上調解是對方保險跟我調解嗎?
醫院的診斷書 只有註記 脖子挫傷 這樣有辦法提告嗎?
7/19因為賠償談不攏 我也說我有受傷 上班無車可用的情形 肇事者是否願意賠償剩餘1萬5讓我直接修車 但對方只願意保險公司處理 後來我就說這樣我無法接受 車禍發生後都是我主動聯絡對方 我就說那我到時候7/21直接提告過失傷害了.
7/21 對方一樣都沒理我!!我就去警局提告 過失傷害 刑事附帶民事
因為實在對方態度實在不好 我說我被你這麼一撞 出門都不方便 叫你賠償我 對方還跟我說 他車子也受損我要不要賠償他
實在很氣 萬不得已 我才這樣做
如果到時候要和解 車子賠償金2萬 跟 刑事附帶民事這方面的賠償 是分開計算嗎?
我如果要求剩餘1萬5賠償 合理嗎? 車子恢復原狀
還有如果到時候上法院 搭計程車可以要求對方支付這些金額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