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小時10塊錢的路邊停車格都停不起,寧願付900元停10分鐘。

大大這應該也算併排停車,如果用併排可以繳更多

dabb3113 wrote:
大大這應該也算併排...(恕刪)



這個案子並排停車不會成立

wu.tommy wrote:
檢舉是你的事,但是...(恕刪)


到底是要表達什麼?

叫別人不要貼出車牌會違反個資法

卻又貼出一條連結告訴大家拍車牌不違反個資法?


臉腫起來聽說用雞蛋滾一滾很有用!
※ 明知便宜沒好貨,偏偏口袋錢不夠 ※
兩種罰單可能吧
1.佔用車道
2.未緊靠路緣停車

不過由於影片是繞開又繞回來的,應屬非連續影像,所以與幾分鐘應該無關
到是你可以分成兩段檢舉
前段可檢舉一次用佔用車道
後段可檢舉一次用未緊靠路緣停車
不用管他是差10分鐘要合併成一張單
這樣他收到兩張罰單的機會比較高吧~
你臉腫了
卡一個?看自己怎麼出糗嗎
笑死
wu.tommy wrote:


檢舉就檢舉,車牌...(恕刪)

wu.tommy wrote:
檢舉就檢舉,車牌都不碼,小心被告公佈個資
先卡一個

wu.tommy wrote:
檢舉是你的事,但是將影片放到大家都可以看到的地方,本來就有違反個資法的疑慮,跟你講是好意,不用再那裡酸人不懂法律,現在google這麼方便,自己搜尋一下看看
https://zoomlaw.pixnet.net/blog/post/59913208-用手機拍下他人車牌,有無刑責?–淺談個資

用後文打臉自己的前文

腫到老媽都認不得親兒了

卡卡卡....卡什麼先
我是醫生,聽說這樓有人臉很腫,想知道是怎麼回事?
依我看診,大概是腦內分泌不順導致血路堵塞,已有嚴重影響思考情形發生,建議送往大醫院就診
你不知我已讀 wrote:有
你貼的連結你自己有...(恕刪)


這位仁兄躲起來不敢再回話了,亂貼一通

車牌是個資個頭....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這個案子並排停車不會成立

為什麼? 裡面沒車就不算嗎?
這位大哥的文看完有幾個感覺
1.來釣魚: 希望有網友笨笨用尖酸文字酸他笑他腦有缺然後提告
2.打廣告: 網站相關人士故意增加點擊率
3.真的笨: 標題黨, 看文不入腦, 有受虐症, 希望網友打臉
wu.tommy wrote:
檢舉是你的事,但是將影片放到大家都可以看到的地方,本來就有違反個資法的疑慮,跟你講是好意,不用再那裡酸人不懂法律,現在google這麼方便,自己搜尋一下看看
https://zoomlaw.pixnet.net/blog/post/59913208-用手機拍下他人車牌,有無刑責?–淺談個資


樓主說的有錢買車沒錢停車 大部分台灣人不都是這樣? 那天我家巷口銀行的顧客停車在巷子 變得很難走路, 我就大聲罵他, 他還說"乾屋動丟立" , 好笑, 沒有我會罵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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