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機車數量夠多之後 是不是該立法等紅燈可以停前面???

習平平 wrote:
明明騎的是電動車
卻要跟汽油車停在同一區吸他們的廢氣
尤其是二行程的烏賊車

以前電動車少就算了
現在台北市
每停一個紅綠燈
至少都會遇到兩三台電動車的夾雜在油車裡面吸廢氣

是不是該立法
讓電動車在停紅綠燈的時候可以優先在比較前面的位置
反正電動車也不會往後排廢氣
後面再給四行程的停
最後面停二行程的冒煙小綠綠
跟收破爛的三輪車

才不會讓騎電動車的
還要跟汽油車一起吸廢氣吧~
不想吸廢氣
就轉電動車...(恕刪)


該立法,騎二行程跟四行程者,馬上就地處決,答耶供賀嘸賀

習平平 wrote:
明明騎的是電動車卻...(恕刪)

輪椅排第一
行人排第二
自行車排第三
這種法基本上就違憲了 , 違反平等權 ...

怎麼可能通過得了 ?


做不到的事不要嘴砲
閃一邊去 wrote:
該立法,騎二行程跟...(恕刪)
騎ggr的人果然都是高尚的有錢人
唉~只能說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

15字15字...


習平平 wrote:
明明騎的是電動車卻...(恕刪)
會的,當電動機車/總機車輛的佔比高到9成時就可以找立委提案立法了,多數票的意見才有價值,至於現在就單純想太多喇!甚麼?習大大不知道多數票的意義只知道話講出口全數熱烈通過?噗!不意外!
騎電動車沒有比較高尚,不要自我感覺良好。
真的要環保,就搭大眾運輸工具吧!
1.直接引進習大大他們家的平價電動機車(電動自行車)....讓民眾各取所需
不要只有貴森森的
2.電動車達市占率50%,直接禁油車摩車
立法電動車可停『待轉區前方2公尺』。好棒棒~夠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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