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6619 wrote:01這裡大部分都是先檢討被害人) 什麼叫[檢討被害人]?玻璃心掉滿地?時事是任何人都會犯錯,所以任何行車者...都可以被檢討,如果自己沒犯錯[何怕之有]?兩造!什麼叫兩造就是雙方嘛,你確定另一方做的是100%合乎行為法規的?如果沒有...當然可以檢討,我管你是迫害人還是被害人,只要有錯就該檢討...不是嗎?
g26619 wrote:01這裡大部分都是先...(恕刪) 你有在看影片嗎?影片一開始,樓主的機車離路口至少有10公尺時。計程車就轉彎的動作就已經進行到一半了。只是為了禮讓行人,稍微慢一點。樓主機車有必要衝到計程車的轉彎半徑內嗎?還被害人?
RX78NT12003 wrote:50步笑100步....(恕刪) 你們可能太不瞭解小弟了...!!!小弟雖然喜歡騎快車,開快車~~!!!但小弟的個性卻是很溫和的!!!對方駕駛打個抱歉的手式,大家彼此都沒發生事故~~得理不一定非得不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