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相關問題(車禍鑑定委員會)

*心灰意冷* wrote:
來討罵的,像這種路口不左右看來車,相信你以後會常遇到,也會變很有經驗的!

順便說一下,台灣人太多機車橫衝直撞,急診室車禍天天有!
...(恕刪)


+1

過路口不減速看左右有無來車,出事了只會灰你的速度比我快


支線責任當然比較大,你70%很合理....

還好對方不是汽車,那就大條了....

你的事件就很單純,如果真的不信,那就付三千元去申請鑑定吧
我思故我在~~
wcg2012 wrote:
我方:行經無號誌十字路口未禮讓主要幹道車輛
對方:行經無號誌十字路口未減速...(恕刪)


樓主從支線直接衝出來、沒減速,
這樣還可以上來討拍…

下次被汽車直接輾過以後,
我相信樓主就不會上來…討拍了!
樓主,就別再為自己的錯找理由合理化了,影片已經清楚說明停止線前未先停再走,樓主占70%肇事責任無誤
wcg2012 wrote:
不知道分類在哪好像只...(恕刪)



樓主沒戲了,機車撞機車,連以刑逼民都沒法用,這樣的車禍很典型

wcg2012 wrote:
不知道分類在哪好像只...(恕刪)


去跟法官說,自己國小沒畢業,

看不懂停字,

也許有機會變50%。

dll690 wrote:
除了主幹道的問題外,還有一條"左方車要讓右方車",在法條上我看樓主確實輸面比較大。

如果有停字,就不適用"左方車要讓右方車"這一條
L71717
請問交叉路口地上都是「慢」字,哪邊是幹道哪邊是支道?無號誌路口⋯
路口如虎口,先不管什麼道,路口至少要減速吧!
wcg2012 wrote:
不知道分類在哪
好像...(恕刪)

wcg2012 wrote:
不知道分類在哪
好像只有這裡比較符合
畢竟有影片

正文
今年7月多發生車禍
剛出家門1分鐘就出事
也拿到初判表
上面寫
我方:行經無號誌十字路口未禮讓主要幹道車輛
對方:行經無號誌十字路口未減速
雙方筆錄都稱時速30
保險公司說 我方70% 對方30%
目前尚未和解

還好我有備份影片
今天又翻出看越覺得蹊蹺
當初親友看到都覺得是對方問題
沒想到初判表會這樣寫

後來爬文發現初判表無法律效力
只有車禍鑑定委員會的判決表有效力
想請問有經驗的大大
小弟這種情況申請交通鑑定結果會如何

影片:
https://youtu.be/KjqpG7Kyt4U

建議大家1/4速撥放
監視器有加速處理

我已經到路中間
監視器才拍到對方車輛出現
而且疑似從他直行的逆向出來
(問過警察逆向只有同方向才成立)
如果她繼續直行不會撞到我
好像朝我的方向行駛而來
撞上後絲毫沒有減速
我連車帶人被撞到旁邊
最後雙方有把車扶起
但是!對方有移動車輛方向
這好像不行吧?
有想到再補充在留言
謝謝各位


會自爆嗎?
所以就可以知道台灣考駕照有多流於形式。

周遭很多親友也根本不知道閃黃燈、閃紅燈的差別。都要等到車禍才了解⋯⋯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去跟法官說,自己國小...(恕刪)


看不懂還可以考照,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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