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kurajan wrote:
我把公司車(小轎車)停在路邊(客戶店門口)
拿東西給客戶時 聽到外面有撞擊聲
出來看 有個機車騎士撞到我車的左後保險桿
跌倒在地爬不起來
我叫警察 後來騎士送醫
騎士因肋骨斷了 鎖骨開刀
最近開調解會
騎士拿出警局的初判表
上面寫著我車是違規停車或是停車不當
我當時停車有突出路邊白線一點點(約15公分吧)
沒想到初判表上面寫的白線竟然是道路分隔線
我車變成屬於停在快慢車道的中間...
騎士向我求償10萬元的賠償不包含強制險
我跟他說 我沒辦法賠這麼多 當時我沒在車上
你自己撞上來的
對方說可以告我過失傷害 要我好好考慮和解
第一次調解會就這樣不歡而散
請問這樣我該賠 還是可以賭賭看?
有機會沒事嗎?
10萬?
當然不要賠
眼睛瞎了嗎?
汽車這麼大一台還會撞上來?
想搞碰瓷假車禍是吧?
叫他回家吃自己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