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Tsai wrote:
但這樣的時間是不是有點久.....
不會,20 天收到算快的了,
新北市三重區通常二個月才處理,
不過有機會地很體貼民眾,直接放三個月不處理不舉發,
喜歡此種行車環境的民眾可以搬去那。
chlin12 wrote:
前幾天在台中旱溪收到一張民眾檢舉罰單,路口直行為閃旁邊的機車壓到雙白線,這樣警察也受理
chlin12 wrote:
台灣最美的風景真的是人,我呸…
Sammama wrote:
1.開單是警察開
所以要怪警察
(這點也是很白目...警察不開單就寫信到首長信箱投訴
台灣官方文化就是只要投過去就只能開單
已成為霸王條款) 成為霸王條款是警察曾在新聞說出
Sammama wrote:
你們就會寄首長信箱投訴
變相成為霸王條款
因為確實法定是這樣
Sammama wrote:
警察原本就對事件有裁量權
Sammama wrote:
而在面對大直線有時警方不舉發
你們就會寄首長信箱投訴
Sammama wrote:
但檢舉一些大直線違停or壓一點線or前輪壓到停止線or停車壓到停車格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