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又看我樓上寫的我寫你綠燈「進入」,紅燈「穿越」 並沒有錯啊判決書貼在樓上了~ 而且還是今年出爐的判決你如果認為你是對的,那你就去申訴、申訴不過再去打行政訴訟官司.最後的判決書記得貼上來 依據大大您的敘述解讀,如果車輛在「綠燈」時「駛入」行經路口中央,在「紅燈」前未完成「穿越」,都應該算闖紅燈。是嗎?
alex.yu.chang wrote:如果車輛在「綠燈」時「駛入」行經路口中央,在「紅燈」前未完成「穿越」,都應該算闖紅燈是嗎?...(恕刪) 本來就算闖紅燈只是一堆人經常性忽略我也不敢保證我沒這樣幹過 (在同方向只有一條快車道的路段)不過被抓到就認命. 法院的見解樓上寫得很清楚了. (法院的見解都是針對多車道)如果覺得不妥,窒礙難行,那就找選區立委提案修法,不過仍改變不了你要被罰的事實~而且照你這種綠燈進路口,之後不管甚麼燈都有還是有路權的邏輯,若是修法通過允許大家這麼幹,保證天下大亂,寶島變印度! google一下印度的交通影片吧.你那種的我也不會檢舉,檢舉了警方也會說避免爭議不予舉發除非是這種開火車的,紅燈後還繼續開超過斑馬線,我必檢舉
johnnytsai216 wrote:我也是綠燈在路口準...(恕刪) 簡單說除非有標誌標線另行規定否則路口不得停車你過不去就是在停止線後等,不然就是違規嘛,有人會說綠燈時進入路口內暫停等轉彎是合法的個人的解釋是路口內一律不得暫停就是了啦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2015年.. 該update...(恕刪) 看來是多加些條款.........只是這樣的條文及判例..........真的是有些問題像樓主這種過了要迴轉這時才紅燈..........感覺是挖陷阱讓用路人跳建議樓主去申訴看看..........
chang2520 wrote:簡單說除非有標誌標線另行規定否則路口不得停車你過不去就是在停止線後等,不然就是違規...(恕刪) 原來有人問過了!不過我覺得這種方式只適用於多車道如果是單車道,一台車要左轉,但是又要讓直行車依照這解釋,在他能估算出直行車流的空檔之前,他都必須停在停止線後方,避免號誌轉換導致違規.但這樣做,單車道路段的交通保證大塞車... 而且會產生大量「右側超車」的違規,影響機慢車優先道的路權.所以我覺得有再進一步請交通部說明的必要! 甚至應該設立專門的條例,管理這種單車道的交叉路口 (例如要設可供三段式左轉的替代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