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erek wrote:買一台車...馬力..一台車...路權被閹割....要釋憲花一筆錢(三讀後還要釋憲...這也是我不投票的原因)買一台車...時速過50......要罰款花一筆錢(馬的..腳踏車都比我快了).(恕刪) 那你就騎腳踏車阿。。。。
Leonyang1603 wrote:你不懂什麼叫做循序...(恕刪) 循序漸進?對就是對,錯就是錯。難道要先開放男人能騎摩托車上國道再讓女人接著上嗎?按照樓主的邏輯,不讓白牌速克達上國道臺灣經濟永遠不會好不過這個樓主也是出了名的只會開樓,遇到反駁的就躲起來不回應了我看摩托車要上國道還要再等十年了
1.重機買來還不是都在改車,沒差2.聲音一台比一台大聲,重機沒讓人聽見震撼的聲音就不是在騎重機一樣3.重機不是停汽車格,也不是停機車格,是停人行道和騎樓。到哪看都是這樣。4.路權沒有被閹割,因為一開始就沒有的事,後來陸續增加路權,不叫做閹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