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已經給大家10km的寬限值了! 還會被固定測速桿照,那就是自己造的業,請自己受吧!!!沒事就速度別開太快,別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小弟我被開罰單,我也是乖乖地繳。 為什麼? 自己違規啊!! 有甚麼好辯解的?所以違規者,請不要每天都在喊"政府搶錢",只要你開車、騎車不違規,政府哪搶得到你的錢?老是心存僥倖的違規者,奉勸還是守規矩一點,不然夜路走多了,政府的罰單會找上你的。如果再不小心一點,有可能就會晚七天回家,不要老是仗著行車技術很好,做一些危險的動作,例如:蛇行、過彎甩尾、過彎卡普...等等。如果有自信甩尾很厲害或卡普很厲害,請去參加世界比賽,不要再一般道路上做這種危險動作。 因為台灣的路面狀況不是很好,有可能一個耍帥動作害了自己,也害了別的用路人。
壓力鍋 wrote:.管它會不會轉頭,警方都會依規定在照相機前一段距離設標誌提醒,看到前有測速照相標誌減速小心就是了,自己不當一回事就不要說人家搶錢。(恕刪) 應該看到太多有標示但是卻沒有機器,最後就不信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