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區車主, 請小心...

簡單的來說
截圖車牌的照片不是違規當下的照片

樓主是先超過檢舉車,此時距離近,車牌清晰
然後進到交流道後才有所指違規行為

影片是連貫的,檢舉成立開罰

車牌照片本來就可能是違規前或違規後所擷取
只要影片連貫,不會有問題的

不相信的話,可以上行政法庭,就可以看到完整的影片了

roger1012 wrote:
警察對於檢舉沒有絕...(恕刪)
我也認為如此
警察不會沒事拿石頭砸自己腳
開單又沒獎金
我相信樓主真的被冤枉了 所以不能就這麼吞了 一定要爭取到底
否則發這篇文就只是討拍而已

期待後續成功翻案的結果歐~~~~
love54605 wrote:
我相信樓主真的被冤枉了...(恕刪)

我想樓主應該是指收到罰單的照片和罰單內容文字敘述內容不一樣,
不過,樓主自己有沒做罰單內容文字敘述事情,
影片和樓主自己心裏都很明白!
反正你申訴.....他就會叫你去告他

這種句點方式真的超棒~~完全不會造成監理所人員的Loading
要敗就敗最喜歡的,乾杯!
chuenjia wrote:
簡單的來說截圖車牌的...(恕刪)


我也覺得是這樣。
國道警察的檢舉網頁,每個檢舉案件可以上傳 200MB 真是好用。

希望大家要遵守交通規則唷,生命只有一次,不能重來。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我有說你違規超了那...(恕刪)


你的行車紀錄器放很低喔,感覺是放在車牌下方,果然是職業檢舉人,怕被發現吧。



另外----,違規超車的定義是啥?是距離很近的超車嗎?如果真的是近距離超車(俗稱刷卡)就該罰。
只不過,現在的行車紀錄器都是裝「魚眼鏡頭」,從畫面看起來「很近」,實際從旁拍攝說不定是「符合法令規定」,檢舉者的儀器有比照警察使用的送檢驗過嗎?警察如何判定這是近距離違規超車?難道是樓主超車時有造成檢舉人的緊急煞車嗎????

看了幾遍還是看不太出來?

事實是愈辯愈明,支持樓主提訴願,甚至提訴訟。這種檢舉違規愈來愈多也愈亂,不是不行,但警察單位有責任訂定遊戲規則。
身為檢舉人...我可以告訴樓主..

這是一個有瑕疵的罰單.....

違規事實就必須要圖文相符.....而不是說給你一個後車牌照....卻說你後面路段是違規(某樓說法)

換句話說....如果真的在93.6KM違規...也必須把違規行為給截圖........

你要嘛行政疏失(沒帶出違規行為)...要麻就是舉發事實不符(樓主圖文證明)

監理站(所)也還是認為 樓主在93.6KM入口闸道有違規行為的情況的話....這就真的要親自跑一趟調影片

新竹有很大比例的人是不會看號誌牌的 習慣就好

我每天都能看到機車逆向 為什麼逆向

因為車多路小 為什麼車多路小

路本來就小 加上外線車道要留給別人買飲料買便當 外線幾乎都廢掉

警察路過 90%不會理會 9.99%會驅趕 0.01%會開單

幾乎每條馬路都這樣 我已經習慣了 有閒就錄幾個影片來檢舉

chinjungchang wrote:
2018-12-26 21:50 #1
回文私訊連結引言收藏推薦評分回報
之前收到一張"民眾逕行檢舉" 的罰單...我只能說...新竹人大家多注意


其中罰單內容的地點及違規事實都是不實的

地點:這裡是公道五路二段60巷口而非國道一號


時間:2018/10/17 08時48分 (這時間是不可能在國道一號北上93.6公里處,因為這時還在公道五路上)


上新竹市監理所網站申訴後得到以下的答覆:


現在是我眼睛業障重,還是台灣政府硬要我"捐款"啊, 沒有提供確切違規的照片也可以罰啊?
我沒拿到我在違規時間及地點的照片...請檢舉單位提供還被拒絕???我無言了!


區區3000元的罰單本人還繳得起,只是覺得相關單位太草率...為免曠日費時申訴...我放棄走行政訴訟了orz
檢舉民眾,感謝你熱心,雖然我不認識你,也不知道你為何要檢舉我...然後相關單位也沒善盡職責, 讓被檢舉人被罰的莫名其妙...
最後,祝 檢舉人 "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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