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提告傷害感覺上已經成為了勒索的另一種感覺名詞

貴國的損害賠償制度設計是「填補」,以填補債權人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為限。
英美法的是帶有懲罰的意義在裡面,因此在美國比較容易看到天價的賠償金。
刑法的起訴與判決,最後還是要依據比例原則,和解是否作為判決依據,也要實際檢視賠償合理性。
拿出誠意談和解,談不成就讓法院判,貴國法院的裁判金額大多不會如提告者所願,要打好幾折。
jye0622 wrote:
車禍提告傷害感覺上已...(恕刪)


對方要十二萬 然後判決結果賠幾萬呢?
等判決結果出來再來討論
你就是你鄰居吧?講得身臨其境,原因就是你自我感覺良好,要你賠的就是貪婪。結案。
bibliophlist_32 wrote:
現在這種風氣超級流行的。
我平常開車,都躲機車遠遠的。
就是這個原因。
.(恕刪)

+1
主要是司法造就了碰瓷業,如今已成為全民碰瓷的時代
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能不能注意恐龍法官說了算
99%的判例都判你能注意而未注意,所以駕車上路只能保險買好買滿
而那種小擦傷就獅子大開口的,行情價就是6萬
為何這麼說?就那易科罰金的爛法律
靠!小磕碰就不能緩刑嗎?就一定要判刑兼易科罰金?
搞得碰瓷變全民運動了
上次我爸一個80歲老人在路上騎機車直行、被後方一個開車的超車右轉擦撞到、送到急診室去
肋骨斷了好幾根全身擦傷黑青幾個月才好
警察的初判表居然判是我爸的錯
然後那個撞人的開車的還向我們索賠
需要賠償修車費加營業損失好幾萬

然後去做車禍鑒定、判下來是對方完全的責任
我們機車被撞壞修理花了快10,000
加上那些醫藥費
只不過提了20,000的賠償
還被對方的保險公司殺到10,000
居然說什麼80歲的老人沒有工作所以只賠修車費

什麼爛保險公司
那讓我去把它撞到全身傷賠他10,000好嗎?

我覺得應該要有公正的單位出來有一個行情標準
不要讓我們這種沒有經驗的人被吃死
「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怎麼不說有人開車騎車我行我素,沒肇責也求償不了
保護自己 保護別人。第三責任險 與超額險 汽車一年約四千多。 買了多一份保障。機車的更便宜
iamaminimalist wrote:
然後去做車禍鑒定、判下來是對方完全的責任
我們機車被撞壞修理花了快10,000
加上那些醫藥費
只不過提了20,000的賠償
還被對方的保險公司殺到10,000
居然說什麼80歲的老人沒有工作所以只賠修車費


去年我爸被一個78歲的老人路邊衝出來要路口轉彎撞上
我這邊準備了三個月薪資單據(休息1個月),醫藥費全部約5k、修車單據2w5
等初判表出來對方全責,就跟對方求償,原本預計賠償金5w
第一次調解時對方就以高齡、砍價、殺價、沒錢不願賠償什麼的、大家都有錯什麼的
我這邊想到沒想就對當事人及家人說
你老爸年紀很高了,該好好休息養老了,有時候不只是錢的問題,所以會上法院打官司,讓你們最後人生辛苦點,上法院可能我得到會少一點,我們沒差的,至於沒錢什麼的,跟我這邊無關,我不想知道
然後對方就賠8w8了
我也沒經驗,也查了很多資料問了很多人,做了很多功課,沒經驗不是理由
iamaminimalist
其實我查了很多資料,但是我爸的兒子說他要全權負責去處理,他就是一個很懶的人,他說他不想浪費時間多拿一點錢,因為他很有錢,我比他更有錢。
你大概就那被告的吧!

反問如妳老母被撞受傷 四個月無法上班 區區12萬妳願意和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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