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告我過失傷害 怎麼解決



我去年6月也發生一件 到今年一月中才和解結案
上法院真的很煩 壓力也很大 有時說的不對 自己也弄不太清楚
自己私下模擬沒啥用 等法官或檢察官問話時 那個壓力很大

基本上除了有很大爭議或案件比較嚴重 不然一般是你要求或對方要求時 檢察官才會送鑑定委員會
檢察官不太會主動送 這種傷者輕傷的情形下 應該送簡易判決了
你可能連出庭的機率的沒有 會直接收到判決書 你可以檢查看看起訴書有沒有寫逕送簡易判決
刑事罰金是你個人要支付 保險公司處理的是民事賠償
你的案件很小 如果不幸被判有罪 一般不太會超過一個月 不要太擔心
那口氣吞不下去的話 寧可繳給政府 也不爽給對方
民事庭要看肇事責任 折舊 每件都要有單據憑據 對方能拿到的 會少很多 有時間就跟對方耗下去吧


深淵鼓鼓 wrote:
各位社會先進大大們...(恕刪)


第一次聽到要提過失傷害都會怕怕的,但是不用緊張
因為對方有受傷,他有權力可以提告,但,會不會成功還是一個問題

車禍都有肇責多寡之分,通常都是做一個手段而已,
有可能最後沒和解,法院也會這樣來壓你,使得兩肇雙方和解

體傷和車損如果有第三責任險,是可以賠付的,因為有肇責比例,相對對方也得賠你的車損
對方太過份的話,就直接對簿公堂吧!如果對方比例比較大,反而還要賠你一筆呢!


機車的優勢就是這樣,錯不旦不用負責,還可以傷逼人吐錢。
難怪兩輪要被壓迫路權。

同車道只有後車要保持安全距離這條
沒有前車要禮讓後車這種事。
再說跨越雙黃線 已是 逆向行駛,無路權

樓主贏定。而且又有保險,請放心跟他玩。記得車損一併求償

確實,樓主贏定,依道交安處條例:後車應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於道路標線畫有雙黃線為禁止超車。禁止超車就是禁止超車,何況還是超車撞到前面路口待轉車輛,屁孩完蛋,需負全責。違規超車也應開個單子。
至於所謂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這句話完全是用錯地方。依樓主案例,樓主只有撞到前面對向直行車輛與左右方直行車輛才可適用,需要負責,對後車沒有禮讓一事,只有後車要保持安全距離。

<
深淵鼓鼓 wrote:
倘若案件轉變成刑事過失傷害易科罰金的部分時,保險無法理賠必須由車主自行負擔。...(恕刪)

保險本來就不會理賠你要繳給國家的罰金
你可以賭無肇責,你不會易科罰金,保險也不用賠付對方
如果最後判你3他7,你可能要自付20-60天罰金,保險要賠付對方求償金額的3成
跟保險還有對方談5成和解吧
你可以考慮參考這篇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4189316

提告 是對方的權益
既使就算起訴 ... 也沒差
反正 流程是一定要跑過

不想被坑被唬 就勤勞點 不要怕
開庭 又不是天天
提告 又不是一定會贏
既使..既使...就算對方贏
配償金額 也是法官衡量定奪
多數都會比對方提起的少...很多
至少...是合理的金額
告 對方的權力

憑一張初判 法官不受理的

法官只看車鑑會報告

只要拿著初判 行車紀錄影片 可能的路口影片 照片 口供

完整提供給車鑑會即可 約等1個月上下

只要車鑑上你沒有責任 對方告都白告 不會成立

其他你就交給保險處理就好

易科罰金不屬於保險理賠範圍 這是罰金 不是賠償

一天罰金1000 要看被判多久

反正告贏機率很低啦~
還蠻好笑的B老爸,一直在嗆自己認識誰,
認識是一回事,願不願意幫忙又是另一回事,

這種人應該是看你好欺負吧!
檢察官 法官口氣得很差 正常

台灣司法改革不了

我之前也是告對方阿

只要檢察官問啥 你就簡短回答即可

說越多 只會被兇 口述簡單扼要說出重點

其他都要看手頭上的證據

我那時檢察官問我為何不和解,我簡短只說開了2次調解無成功

第2次調解對方無故不到 我等待30分鐘簽名完離去!

檢察官再問我現在要不要和解,我簡短回答 可以!看對方要不要~

這樣就可以了 其他廢話不要說 這時候檢察官就去問對方

紙狀也是重點明白 不要拖字 問話也都一樣 彼此不浪費時間

sunland wrote:
這影片好妙......(恕刪)


影片 31秒 ,可以明顯看到 vw golf 提早跨雙黃左轉了!!!

所以,很難說 vw golf 是 0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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