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威尼斯 wrote:保時捷後面,除了第一台貨車外,連接幾台到路口幾乎沒減速的急煞是同一飆車集團? 我覺得應該是影像導致的錯覺..本來也覺得保時捷開很快..後來看其他車轉彎過來都感覺很快...不太可能大白天一堆車都狂飆....
hennessey2015 wrote:第三責任險跟免追償...(恕刪) Sorry我一時不察更正說法新車車主就算有第三責任險 車廠業務也不在保險負責的範圍內新車車主就算有車體險 車廠業務也不會是約定的免追償對象
imnotme wrote:很明顯轉彎車已經在進入路口了 保時捷距離還很遠應該是要禮讓的 你的說法我不認同但尊重 等判決出來就知道誰錯比較大轉彎車要禮讓到直行車可以不必改動行車動向的程度才叫禮讓你說轉一半比較大的說法已經過時了民95.6.16發布的版本之前 有轉一半以上需禮讓轉彎車之規定第 102 條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左列規定:六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但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岔路口,而轉彎車已達中心處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但是 民95.6.30所發布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就已拿掉此規定第 102 條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七、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那個路口沒有左轉專用號誌燈 左轉車輛的爭議會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