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直致力檢舉開車不禮讓行人的惡質駕駛及騎士,希望大家也一起加入努力檢舉。台灣駕駛、騎士不禮讓行人,包含走在行人穿越道的行人,把自己的未注意、不禮讓推咎行人滑手機。沒有智慧型手機時,駕駛、騎士就會禮讓行人了嗎?從來不會吧。但是行人走路不要看手機,的確要推廣教育,因為台灣多數駕駛人、騎士都是不會禮讓行人的自目,還有就是號誌的設定,行人可以走幾秒,車輛可以走幾秒沒有好好規劃,導致人車爭搶,不嚴格執行取締,都是造成行人危害的因素之一。路上,不是只有一種交通工具及行人,當然不能太自我,把路上的所有人,不管開車、騎車或行人,都當做是你自己的家人,你不希望你的家人遇到什麼款的自目,也請你不要當這種自目。
來來來我來自首我就是過馬路一定要東張西望的那種行人我不知道在這鬼島上過馬路什麼時候會被撞你要笑我本末倒置也可以,我的小命要緊whathell wrote:坐等某些神人跑來發表他的高見"過馬路的行人也是要注意車子" 之類的話 ...(恕刪)
我不是檢討行人,就現實面來講不要說行人最好有跟必須有,因為命只有一條,等被輾過去再跟閻王抱怨時,就已經太晚了,所以不管法律怎麼規定,自己都要張大眼,就算在全世界最守交通法條的國家,也會有三寶駕駛,這一切都是機率問題,問題是賭輸一次就回老家了。
前面回覆說過馬路不要使用手機的都錯了!在台灣走斑馬線就是要把手機拿出來用呀!而且要拿的夠高夠明顯!每次我走斑馬線一定會把手機拿著錄影,這時汽車的ABCDEFG柱死角通通都會主動消失耶~有一次遇到無號誌的路口,我過斑馬線快一半了,有車子沒減速從我眼前呼嘯而過...很抱歉~直接用APP檢舉~過一陣子郵件就來了:親愛的 XXX先生/小姐,您好:來信日期:2019-02-xx 19:35:56案件編號:2019020x000xxpbA違規事項:其他違規時間:2019-02-0x 13:53:00違規地點:太平路與尊賢街路口違規車號:RBV-xxxx違規事實:行經人行穿越道未讓行人先行附件:2件;TimeVideo_xxxxxxxx_135311.mp4、Screenshot-192847.jpg回覆內容:親愛的市民您好:您於108年2月x日致本局交通違規檢舉信箱陳情交通違規案,經交由本分局查處,答復如下:(一)有關您檢舉車號RBV-xxxx車輛交通違規案,本分局業依該車具體違規事實認定舉發之。(二)感謝您對警政問題的關心,並請隨時對交通、治安問題提供建言,如仍對本案有其他意見,請不吝來電指教。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敬啟聯絡人員:警員XXX聯絡電話:04-2235xxxx108年2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