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吊車輾斃老婦人 駕駛稱沒看到人過斑馬線

正常的

十個有九個半出事後都會推說沒看到還是如何的

誰會老實承認有看到
這樣反而變成蓄意殺人了

jiunmoon wrote:
正常的

十個有九個半出事後都會推說沒看到還是如何的

誰會老實承認有看到
這樣反而變成蓄意殺人了 疊


這不是當然的
通常車禍10個有9個本來就不是要蓄意殺人...
雖然在板大的觀念是廢話

但還是老話一句
永遠不要期待別人改變別人的心態

反過來說只能期待自己改變自己的心態
也就是過馬路多多注意安全

跟騎開車也要有防護措施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我們公司有一台得利...(恕刪)

我的是前擋V70 其他V45, 一堆人不知道是開車怕人看還是怎要全車貼30以下的, 才來嫌晚上視線不好開遠燈.

M25K2 wrote:
我的是前擋V70 其他V45


正副駕駛座V45,夜間倒車要開窗戶
最近一直致力檢舉開車不禮讓行人的惡質駕駛及騎士,希望大家也一起加入努力檢舉。

台灣駕駛、騎士不禮讓行人,包含走在行人穿越道的行人,把自己的未注意、不禮讓推咎行人滑手機。

沒有智慧型手機時,駕駛、騎士就會禮讓行人了嗎?從來不會吧。

但是行人走路不要看手機,的確要推廣教育,因為台灣多數駕駛人、騎士都是不會禮讓行人的自目,還有就是號誌的設定,行人可以走幾秒,車輛可以走幾秒沒有好好規劃,導致人車爭搶,不嚴格執行取締,都是造成行人危害的因素之一。

路上,不是只有一種交通工具及行人,當然不能太自我,把路上的所有人,不管開車、騎車或行人,都當做是你自己的家人,你不希望你的家人遇到什麼款的自目,也請你不要當這種自目。



來來來我來自首
我就是過馬路一定要東張西望的那種行人
我不知道在這鬼島上過馬路什麼時候會被撞

你要笑我本末倒置也可以,我的小命要緊

whathell wrote:
坐等某些神人跑來發表他的高見
"過馬路的行人也是要注意車子" 之類的話 ...(恕刪)

whathell wrote:
坐等某些神人跑來發表他的高見
"過馬路的行人也是要注意車子" 之類的話


你都知道部分汽車和機車都沒再讓行人了
怎麼過馬路還不轉頭左右看一看...
我不是檢討行人,
就現實面來講不要說行人最好有跟必須有,
因為命只有一條,
等被輾過去再跟閻王抱怨時,就已經太晚了,
所以不管法律怎麼規定,自己都要張大眼,
就算在全世界最守交通法條的國家,也會有三寶駕駛,
這一切都是機率問題,問題是賭輸一次就回老家了。
前面回覆說過馬路不要使用手機的都錯了!
在台灣走斑馬線就是要把手機拿出來用呀!而且要拿的夠高夠明顯!
每次我走斑馬線一定會把手機拿著錄影,這時汽車的ABCDEFG柱死角通通都會主動消失耶~


有一次遇到無號誌的路口,我過斑馬線快一半了,有車子沒減速從我眼前呼嘯而過...
很抱歉~直接用APP檢舉~過一陣子郵件就來了:

親愛的 XXX先生/小姐,您好:
來信日期:2019-02-xx 19:35:56
案件編號:2019020x000xxpbA
違規事項:其他
違規時間:2019-02-0x 13:53:00
違規地點:太平路與尊賢街路口
違規車號:RBV-xxxx
違規事實:行經人行穿越道未讓行人先行
附件:2件;TimeVideo_xxxxxxxx_135311.mp4、Screenshot-192847.jpg

回覆內容: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於108年2月x日致本局交通違規檢舉信箱陳情交通違規案,經交由本分局查處,答復如下:
(一)有關您檢舉車號RBV-xxxx車輛交通違規案,本分局業依該車具體違規事實認定舉發之。
(二)感謝您對警政問題的關心,並請隨時對交通、治安問題提供建言,如仍對本案有其他意見,請不吝來電指教。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敬啟
聯絡人員:警員XXX
聯絡電話:04-2235xxxx
108年2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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