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00708483 wrote:
有打方向燈,對方隔熱...(恕刪)


我用手機還真的看不出來有沒有打方向燈...

不過不是開的比你快就是高速狂飆

有另外一個疑問是中線沒車 樓主開的也比別人慢

為何要佔據超車道啊?

還有我知道你很氣 但是你在回文罵網友

很容易讓有閒的人抓到把柄收傳單喔
3000圓不算啥,只是要個理字,法院訴訟中還沒判決。
高乘車道注意看大哥,所以快換車道

tn00708483 wrote:
早打方向燈,從白線...(恕刪)

tn00708483 wrote:
高乘車道注意看大哥...(恕刪)


就算你100公尺前就打方向燈了,對方直行車本來就是你有義務要讓他

前方是高承載也是你的問題,別說前方高承載了,就算前方施工你不切出來就會撞上去,這樣切一樣是你的問題
不理智不想回,沒意義等打官司,所以我不行換車道好好笑。

tn00708483 wrote:
早打方向燈,從白線...(恕刪)
tn00708483 wrote:
有打方向燈,對方隔熱紙看不到,提出行政訴訟,馬3紅色高速狂標。

神車!
看不到怪我然後我還不行換車道,早打方向燈回這些真沒意義。

tn00708483 wrote:
https://www...(恕刪)


樓主你這種開車方式難怪被對方檢舉成功
一來三線車道沒超車就不要走內側
二來變換車道不是只打方向燈就好
要先確認後照鏡有沒有來車
確定距離足夠才能變換車道

通常國道警察接這種檢舉
只要對方變換車道導致檢舉者緊急閃避或煞車就會成案
因為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不容易客觀界定所謂安全距離
所以會用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告發
由於變換車道時有必須先顯示方向燈然後禮讓直行車先行的規則
而且神車的後方向燈是很亮的橘色
影片中幾乎是兩台車快撞上了才能勉強看到右後照鏡的方向燈光
當然會被判定是樓主打了方向燈就直接外切
看到30樓還是只有你覺得自己有理
回覆你真沒意義我看我專心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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