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00708483 wrote:有打方向燈,對方隔熱...(恕刪) 我用手機還真的看不出來有沒有打方向燈...不過不是開的比你快就是高速狂飆有另外一個疑問是中線沒車 樓主開的也比別人慢為何要佔據超車道啊?還有我知道你很氣 但是你在回文罵網友很容易讓有閒的人抓到把柄收傳單喔
tn00708483 wrote:高乘車道注意看大哥...(恕刪) 就算你100公尺前就打方向燈了,對方直行車本來就是你有義務要讓他前方是高承載也是你的問題,別說前方高承載了,就算前方施工你不切出來就會撞上去,這樣切一樣是你的問題
tn00708483 wrote:https://www...(恕刪) 樓主你這種開車方式難怪被對方檢舉成功一來三線車道沒超車就不要走內側二來變換車道不是只打方向燈就好要先確認後照鏡有沒有來車確定距離足夠才能變換車道通常國道警察接這種檢舉只要對方變換車道導致檢舉者緊急閃避或煞車就會成案因為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不容易客觀界定所謂安全距離所以會用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告發由於變換車道時有必須先顯示方向燈然後禮讓直行車先行的規則而且神車的後方向燈是很亮的橘色影片中幾乎是兩台車快撞上了才能勉強看到右後照鏡的方向燈光當然會被判定是樓主打了方向燈就直接外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