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悚!男未戴安全帽撞到突開車門 遭輾爆頭身亡

Xantia_L wrote:
開車門的主要肇責。
碾到人的次要(可能)

賠到死喔!! 開車門的

依我看碾到人的應該零肇責的。
景三 wrote:驚悚!男未戴安全帽撞到突開車門 遭輾爆頭身亡..(恕刪)

開車門的過失殺人罪,無誤!
 
反正大多只是賠錢和緩刑,若沒錢賠或賠不夠無法和解,才要進牢裡關...
只是看賠多少錢?也不一定被關,死也是死別人...
 
知道Luxgen最陽春車款都有的side view+ 開門防撞系統多重要了吧?
https://youtu.be/SbqclnIBMdg
 
360度環景 不等於 Side view+ 
Luxgen最陽春車款都有side view+ ,但要多花點錢才有360度環景,
其他品牌則可能有360度環景,但大多還是沒有開門防撞系統,別人死一死沒差...賠錢就好!
 
為何德國、美國、日本品牌的汽車都沒有side view+ ?
因為德國、美國、日本....沒幾隻貓在騎機車嘛!
 
過去我騎機車也曾被倒車的汽車給擦撞一下,
我是跳下機車讓機車摔滑出去,人還站著好好的,但掉了支鞋,
可能是自主神經反應,掉鞋那支腳怕髒,沒踩在地上,

還好是街不是路,後面沒高速的車把我輾過...
要騎速克達才可用跳下機車這招,檔車恐怕就連人帶車磨地表...
這類開車門害命的視頻,在台灣很多 ,車主是輕忽也是無心 ,但對受害者來說 ,是不知不覺被人背後捅一刀 ,而且是一刀斃命 。
景三 wrote:
驚悚!男未戴安全帽撞...(恕刪)


竹北馬自達正門口。

這條路對於機車族實在很不友善,因為沿路都是車商,遇到來賞車,保養等都會直接停在這些空位下車等接待。


只能說,直接開門的本來就沒在看後面吧。
真的害死人

開門要看後面

兩段式開門

這種警察很難抓............

fedora wrote:
電動機車如果免掛牌那種的(最高時速不超過45的樣子)...(恕刪)


免掛牌最高時速不超過25

路上跑的很多都違法改速限就看警察想不想抓
這種三寶在台灣非常多,說不定這些回文者就有,只是裝正經罷了
被垃圾人掃到,
那位外勞朋友死得很冤啊,
唉~~
連開門都有問題,是不是該回去重新上課。
如果簡字繁字都無法把它們劃分清楚的話。
問題在於我們不是進步了嗎,不是該自由多元化交流?
ordos0525 wrote:
來桃園龜山工業區看,...(恕刪)


中壢工業區也很多了
一堆電動的都在路上晃
騎大馬路正中間
併排邊聊天
這都不算什麼

最誇張的是非車流量較大的紅綠燈
根本無視
我剛來這公司報到的前半年,常常被這些從不看紅綠燈直直撞過來的白癡嚇的半死
現在養成了過某些綠燈路口會大減速+往馬路中間騎的反射動作
我學弟看到我這樣,很不解的說,我們守法的人幹嘛要讓這些不守法的?
如果法律說不守法的人都可以撞死,我絕對不會煞車的
(怕…)



前面有人提到檢討受害者
這跟這個根本完全無關
有誰說開車門的肇責比例有減少了嗎?
如果這樣叫做檢討受害者,那防衛駕駛不就都在教大家檢討受害者?

舉個例子
路邊有水溝蓋被偷走
你明明看到了,卻硬要自己跌下去,摔個重傷或掛掉,然後再來提國賠
是呀,你本身並沒有錯,錯的是偷水溝蓋的人和政府機關沒發現
但是幹嘛要用自己的身體和命去讓大家知道,喔,這裡沒有水溝蓋喔!

路上隨時無法預測的狀況實在太多了
正因為如此,我們才要把我們能掌握到部分抓在手中,而不是交給老天爺來決定
防衛駕駛就是一種把大部分的風險預防對策抓在手中的方式
這叫愛惜自己,而不是什麼檢討受害者

如果連這個都叫檢討受害者,那你上路應該很慘
因為違停在機車道上面的車子你每台都要撞上過
對呀,你沒錯呀,是這些違停的錯呀
你只是遵守交通法規乖乖的騎在機車道上呀
不能檢討受害者嘛對不對



另外
我是贊同汽車應該要結合一些設備,避免這類事故發生
其實如果以後盲點(雙向)慢慢變成標配+穩定度超高的話,左側車門開關可以跟盲點偵測訊號一起結合
進入P或N檔時,盲點微波雷達的偵測範圍縮小到約一個車門開啟的距離,只要盲點感應器偵測到後方有移動比較快的物體,就將車門變成暫時無法開啟的狀態(而不是上鎖),等到感應器沒偵測到東西,車門才會自動打開

其實我相信應該已經有車廠在研發設計了
只是因為穩定度或是判定程度的問題,遲遲無法實裝

每次開車停在路邊要下車買東西的時候,總會常常看到前車或後車停好車之後馬上很帥氣的“刷”一下打開車門,然後行人或騎士被嚇一跳的畫面
每看這些人打開車門的瞬間都會覺得
干你們的良心都不會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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