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直行,對方對向左轉撞我,我只有擦傷,他骨折打石膏請看護


ramrider0624 wrote:
我直行,對方對向左...(恕刪)


你到底在緊張什麼??

初判呢?
台灣死者為大傷者為大的概念已經扭曲法律的基本精神,我們能做的只能多繳保險錢來自保

ramrider0624 wrote:
我直行,對方對向左轉...(恕刪)


強制險可以理賠看護費,

不用單據,只要有看護的身份証字號,

有上限,只能一個月,一天好像1200元,

診斷書要寫,

參考,

未來和解一定會扣除強制險已經理賠之金額。
1、錢的部份請對方跟保險公司談
2、因你有受傷(留醫療收據、開診斷證明),徵詢各縣市法扶是否提告,告訴過程可以中止改和解,法官也會希望兩方先和解,但就事論事,兩方態度不同調回正規處理對樓主比較好

ramrider0624 wrote:
完全是綠燈的情況下...(恕刪)

這樣你有3成責任??

有沒有鑑定報告書?傳上來大家看比較準...
我還在考慮要不要去申請鑑定報告 因為要自費三千
神我人 wrote:
這樣你有3成責任?...(恕刪)

ramrider0624 wrote:
我還在考慮要不要去...(恕刪)


不申請鑑定不覺得等於放棄幫自己爭權益的機會嗎?
對方都開口要好幾萬了有差多花這三千嗎?
言之有理,我還是下禮拜去做個鑑定先保險自己好了
ccs911 wrote:
不申請鑑定不覺得等...(恕刪)
ramrider0624 wrote:
我直行,對方對向左...(恕刪)

既然肇責你負比較少,對方負比較多,如果雙方都有保險,交給保險公司去處理就好,你只要表達有意願和解就好,如果對方提告,你也可以去告對方。如果雙方都有意願達成和解,就彼此約定放棄民事和刑事告訴權,免得對方日後在告訴期間內又提起告訴!!其實不論過失或故意,基本上都有一點法律責任,如果真的要完全無過失的話,真的只能靠相關證據證明才可以的。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