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駕駛或乘客突然開車門,常會釀成車禍!每年有3千起,4千多人受傷。真的無解嗎?

只有修法才有改變的可能。
開門致死者,
槍斃,立即執行。
幾次以後,
駕駛人,乘客下車一定是戰戰兢兢,
一定轉頭好幾次確認,
才敢開門下車。
5168Ed chang worte:
早在30年前就有[開...(恕刪)


老實說跟什麼裝置根本沒差,這真的純屬個人行為造成
若沒有養成良好習慣,這種三寶駭人的事情還是一樣會發生
如果可以全國禁行機車那該有多好!這樣我亂停車亂開車門都不會害死人了!
對那些開門沒在看的人、開門只要半秒鐘就全開的這種人,
再多的警告輔助設備都沒用。
Surroundingqq worte:
我覺得問題是先停紅線...(恕刪)


因為紅線停車 現在警方跟某些人 認為是個案不影響交通的 所以微罪不罰

台灣人就是記不起教訓 寧可等事情發生再來灰 也不願意事先預防發生 只能自求多福


不是有規定要開內側嗎?
這樣就沒事吧
只會撞到行人
開門前回頭看一下,很難嗎?
5168Ed chang worte:
早在30年前就有[開...(恕刪)

看了好久終於看完,建議要分段才好閱讀。
我在電視節目有看到有些配備肓點的車, 在肓點警示未消除之前, 門是打不開的.

教育是一回事, 規定是一回事, 兩件事互不能取代, 一定要雙線並進.

舉例來說, 未綁安全帶要罰錢, 再加上車子一旦發動, 未綁安全就會一直跳警示音, 兩個政策一起推動, 就會有很好的效果. 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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