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rien wrote:
誰教你用倒數秒數打方向燈的??
法規明定是30公尺前...(恕刪)
都停在紅綠燈前一段時間了,跟距離有何關係? 又不是沒停下來直接轉
在轉彎前5秒打方向燈,就算後方機車慢慢騎,假設時速30km/h
機車距離路口大約40公尺就可以看到前方車輛打方向燈了
事實就是機車根本不管前方車輛已打方向燈,直接跨雙黃線逆向直行
fanrien wrote:
如果世間的事情都這麼...(恕刪)
godnonot wrote:
如果照這個邏輯只要停下來等紅燈之前沒打燈就不能轉彎囉?
30公尺前打燈是直接轉彎不停紅燈的狀況。
本來等紅燈的過程不打燈也沒違法,只是起步要轉彎時一定要打。
或許你可以嫌五秒前打太慢,但五秒也不是很短的時間,絕對夠你反應,不然就是你根本沒在注意路況。
又不是說一起步才打,讓人誤會原本要直行卻突然轉彎的那種才是有問題。)

Black Ocean wrote:
我假設30kph是因為這樣算出來的距離較近,如果要質疑樓主轉彎前打方向燈的時間太短,是以後方較近的距離才看到,對樓主較不利,如果用更快的速度算,就表示後方機車更遠的距離就看到前方車輛已打方向燈
在離前車有一段距離的情形下看到前車打左轉方向燈,還是硬要逆向超車,這是常見的危險駕駛習慣問題
也就是說,不管樓主是提早50公尺還是提早一分鐘打方燈,依照後方機車的行駛習慣,也無法避免此意外
更何況, 不管前方車輛是否左轉,看到前方有車停在紅燈下方,就直接跨雙黃線逆向行駛,才是更嚴重的違規行為
再說,如果今天角色互換,在機車可直接左轉的路口,一台機車轉彎前5秒打方向燈,才剛起步就被後方汽車逆向擦撞
你還會說這是機車的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