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上傳檔案限制40M來減少檢舉數量,聰明

臺中的100MB 哈
有罰單就有收入,有收入就能改善電腦裝備,如果生意那麼難做可以BOT給我,我拿罰單10%就可以。
Justice.late wrote:
高雄總量限制30MB...(恕刪)


高雄不是限制60MB嗎?
domobl0l wrote:
40M能做啥啊!為了40M...(恕刪)


台東的只有30MB,我照樣月月檢舉百來件,從沒遇過甚麼車牌不清的問題.


不懂得剪接影片就要誠心發問

30MB,我大概可以剪出40幾秒的影片

不夠用的話,我都是分開檢舉,第一封先送10秒,然後等系統成案之後會有案件編號,再把第一封的案件編號用來檢舉第二封,註明是補充證據.
最爛的是環保局,現在這個雲端的時代,連要檢舉開車騎車亂丟垃圾或煙蒂還得燒成光碟寄過去,連上傳個錄影檔都不行。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最大的問題是...
有些人自認為只要為了個人目的能達成
偏激極端無論用甚麼手段與方式都應該
可事實上有些表面看起來秉持的正當理由卻只是個藉口
掩護想要達成的是個人情緒需求

當然有些人初衷未必如此自私不堪
可有時有些會走火入魔反讓自己鑽入牛角為反而反境地
把不需要的畫面裁切掉就可以不損失
sushiboy wrote:
20M很夠哦,1080p...(恕刪)


原來科技之城是指民眾的技術,
不是指政府的呀!
只要民眾的技術可以突破限制,
政府的科技遠遠跟不上民眾也沒關係了!
sushiboy wrote:
20M很夠哦,1080p...(恕刪)


對會壓的人來說20MB足以應付大部分的CASE了
連續三分鐘的影片我都壓過20MB以內了
I love Vancouver!
20M 1080P最多就10幾秒而已
上次在土城往板橋遇到走左轉專用道沒打向燈也沒看直接切過來要直行,差點撞到我左車頭
檢舉了20秒的影片,居然回覆我無法判定影片之前沒有打方向燈要求補件,我就剪了50秒給他
土城分局還是回覆我無法判定再之前他沒打方向燈(變換車道前50秒的畫面,從左轉專用道超車切過來直行車道都沒有方向燈居然還無法判定)
後來氣到把影片抓出來看,他在板橋亞東醫院那依然沒打方向燈變換車道,我就剪30秒檢舉他
板橋分局就回覆違規事實明確開罰
真的是看警察心情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