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跑的過馬路 不是好方式因為用跑的 就不會再左右看有無來車短短1-2秒的盲眼期 可能就會意外用走的 可隨時左右注意、停步比較能避開意外何況這跟小孩突然衝出有何不同?檢討對錯很容易 但對錯不能保護生命不管對錯與否 能保護生命的才是正確的方式常看大家爭對錯命都沒了 爭贏了又如何?
kurokawa079 wrote:過馬路被撞超過87%...(恕刪) 沒有號誌情況下..經過斑馬線不用跑的...難到用爬的嗎?就是擔心被87駕駛撞到....果真有些人的駕照是用雞腿換的...在市區是不會減速慢行嗎...
salemchen wrote:沒有號誌情況下..經過斑馬線不用跑的...難到用爬的嗎?就是擔心被87駕駛撞到....果真有些人的駕照是用雞腿換的...在市區是不會減速慢行嗎... 除了跑和爬,就不能用走的嗎?什麼邏輯?
從這一段車禍過程中有很多問題1. 女子的老公違規馬路路口停車.2. 一般如果店家在門口才會讓親友先下車再去停車.否則大多數都是停好車再一起走過去店家.3. 一般女子和小孩過馬路不會算時間差,看到來車遠遠的以為能過,但此時如果來車速度快,往往就剛好撞上了.4. 肇事者在行經馬路口未減速及未察看左右兩邊狀況.5. 過馬路真的不要用跑的.(此次女子如果用走的就不會被撞了,用跑的時間差就剛好遇上了)奉勸駕駛人在過馬路路口時,一定要多看左右狀況. 尤其是有行人穿越道的路口,絕對是行人優先.
pcian wrote:撞人的不對 無庸置疑...(恕刪) 以前有類似文章行人用走的過斑馬線也是被檢討怎不用跑的過去較安全?在斑馬線上走反而更增加被撞的危險所以行人是快跑過斑馬線安全走過斑馬線斑馬線安全還是汽機車駕駛懂得注意及減速通過更好?今天我自己是汽車駕駛人這事件是警惕駕駛人本身要懂得行經路口減速及注意汽車本身過路口有減速注意會沒看到這跑過的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