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走斑馬線過馬路被撞噴飛……

RX78NT12003 wrote:
彰化一名蔣姓女子,2...(恕刪)

這轎車駕駛一看就知道不會讓斑馬線行人, 會讓的人不會開這種速度, 大概以為這女的會剛好跑過去
把行人穿越道做成「立體」的
就可以改善這個狀況了
用跑的過馬路 不是好方式

因為用跑的 就不會再左右看有無來車

短短1-2秒的盲眼期 可能就會意外

用走的 可隨時左右注意、停步

比較能避開意外

何況這跟小孩突然衝出有何不同?


檢討對錯很容易 但對錯不能保護生命

不管對錯與否 能保護生命的才是正確的方式

常看大家爭對錯

命都沒了 爭贏了又如何?
8924132 wrote:
把行人穿越道做成「立體」的
就可以改善這個狀況了...(恕刪)


現實是各縣市的行人天橋都逐一的拆除了, 因為利用率低的可憐,大家寧願與車爭道也不肯走天橋。
kurokawa079 wrote:
過馬路被撞超過87%...(恕刪)


沒有號誌情況下..經過斑馬線不用跑的...難到用爬的嗎?就是擔心被87駕駛撞到....果真有些人的駕照是用雞腿換的...在市區是不會減速慢行嗎...
salemchen wrote:
沒有號誌情況下..經過斑馬線不用跑的...難到用爬的嗎?就是擔心被87駕駛撞到....果真有些人的駕照是用雞腿換的...在市區是不會減速慢行嗎...


除了跑和爬,就不能用走的嗎?什麼邏輯?
從這一段車禍過程中有很多問題

1. 女子的老公違規馬路路口停車.
2. 一般如果店家在門口才會讓親友先下車再去停車.否則大多數都是停好車再一起走過去店家.
3. 一般女子和小孩過馬路不會算時間差,看到來車遠遠的以為能過,但此時如果來車速度快,往往就剛好撞上了.
4. 肇事者在行經馬路口未減速及未察看左右兩邊狀況.
5. 過馬路真的不要用跑的.(此次女子如果用走的就不會被撞了,用跑的時間差就剛好遇上了)

奉勸駕駛人在過馬路路口時,一定要多看左右狀況. 尤其是有行人穿越道的路口,絕對是行人優先.
pcian wrote:
撞人的不對 無庸置疑...(恕刪)

以前有類似文章
行人用走的過斑馬線

也是被檢討怎不用跑的過去較安全?
在斑馬線上走反而更增加被撞的危險
所以行人是快跑過斑馬線安全
走過斑馬線斑馬線安全
還是汽機車駕駛懂得注意及減速通過更好?

今天我自己是汽車駕駛人
這事件是警惕駕駛人
本身要懂得行經路口減速及注意
汽車本身過路口有減速注意
會沒看到這跑過的行人?
用雞腿換得的駕照是不用禮讓行人的
好友 yuyu225 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
RX78NT12003 wrote:

以前有類似文章
行...(恕刪)

用跑的就是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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