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e ventura wrote:
哈
樓上一堆福爾摩斯
由一點點的線索馬上斷案
法院都不用去了
那你二樓又在幹嘛?
違停根本不會是肇事主因
更何況有無違停還不知勒...
ace ventura wrote:
你有沒有聽過機車騎士自撞路邊違停汽車 受傷
法官判違停汽車車主肇責較大 (01有討論歐 安全帽跑蟑螂進去那個)
類似案件一堆
ace ventura wrote:
另外樓主不是說"警察說汽車那裡不能停"?
我也列出法規"交叉路口"十公尺內不能停車
案例 + 法律 我都有了
你們這些鍵盤法官有甚麼? 一張嘴嗎?
劉奕兒612 wrote:
兩次車禍鑑定報告明明
結果法官硬判同為肇事原因...(恕刪)
